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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五批信访件共计59件(重复件4件)。截至5月22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53件(重复件4件),不属实6件。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表 (第5批 2021年5月1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访受 〔2021〕308号 | 来电 | 荣成市夏庄镇甲夼马家村,北侧悦多果业用于施肥的粪便、动物的腐烂尸体,气味特别大,招来很多蚊虫、苍蝇、乌鸦等,下雨后污水流的到处都是,影响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 | 荣成市 | 大气 | 经查属实。悦多果业占地2300亩,发酵场位于园区西北角占地11余亩,四周均为农田,与周边村距离均大于500米,堆肥经过腐熟剂处理,气味较小。经现场查看,由于16日下小中雨,雨后地面有少许污水,没有发现动物的腐烂尸体。 | 是 | 1.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夏庄镇督导悦多果业对发酵场内及周边少许污水进行填平。 2.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夏庄镇督促悦多果业对发酵场内存放的编织袋、石块等进行清理,已完成清理。 | ||
2 | 访受﹝2021﹞309号 | 来电 | 南海新区长会口大桥附近、污水处理厂附近海域出现大面积的漂浮油性物质,疑似被海菜养殖污染。 | 文登、南海 | 水 | 经查不属实。在长会口大桥附近海域没有发现漂浮油性物质。长会口大桥为连接文登区泽库镇与荣成市虎山镇、邱家镇的交通设施,位于泽库镇最东侧,泽库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区最西侧,距离大桥直线距离10公里,文登区紫菜养殖区距离大桥20公里。据了解,海菜养殖污染不会出现大面积的漂浮油性物质,文登区海洋环境监测站每年4次对紫菜养殖区域海水进行检测,均达到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5月13日安排2家检测机构到远海紫菜养殖区抽取5个位置的海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5个位置的海水水质均达到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中提及的大桥、污水处理厂等点位信息并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漂浮油性物质污染等情况。 | 否 | 1.加大陆源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沿海生态农业、沿海生态林业、沿海小流域治理、港口码头油的污染防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系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2.加大紫菜养殖的规范管理。压缩紫菜养殖规模,加大紫菜养殖户的培训,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及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药品。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对私自变养殖方式、养殖品种、违法养殖的养殖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 ||
3 | 访受〔2021〕310号 | 来电 | 环翠区张村镇环球渔具西门路边门市房早餐店在店外进行炸油条等作业,有油烟,污染环境。 | 环翠区 | 大气 | 关于“早餐店在店外进行炸油条等作业,有油烟,污染环境”问题经查属实。环球渔具西门没有早餐店,但其东门有2家早餐店,并未取得相关审批证照。 | 是 | 5月16日,已依法责令2家早餐店停止营业,并对现场排查的作业工具进行了清理搬离,安排洒水设备对门前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洗。 | ||
4 | 访受﹝2021﹞311号 | 来电 | 文登区文登营镇后驾山村167号房屋后原水泥排污沟破损后石头堆积阻碍污水流淌,造成生活不便。 | 文登 | 水 | 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后驾山村167号房屋后原水泥排污沟”为文登营镇后驾山村西侧第七排房屋后排水沟,系2014年环境整治期间用石头、水泥等堆砌而成。由于年份较久、雨水冲刷,导致水泥破损、沟两侧石头脱落而阻碍排水。 | 是 | 已责令文登营镇人民政府对沟渠进行维修护砌,并恢复排水。目前,沟渠已经清理完成,并重新用水泥进行加固。 | ||
5 | 访受〔2021〕312号 | 来电 | 高区威高盛和花园正在建公厕,要求停止或换位置。 | 高区 | 其他 | 根据2021年威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安排,拟在世昌大道北侧威高盛和花园段市政公共绿地内改建一处口袋公园,配套建设便民管理房及公厕,正在进行基础部分施工,目前不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同时将来建成后也有专人24小时管理,全天候卫生保洁,保证公厕卫生状况良好,也不会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 | 否 | 根据群众诉求及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优化管理房及公厕位置,尽可能减少在视觉上对居民影响,在住宅与公厕之间增加高大绿化植物及景观,美化周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优化解决。 | ||
6 | 访受〔2021〕313、341号 | 来电 | 高区威高七彩城附近万丰镁业异味、噪声严重。 | 高区 | 噪声、大气 | 经查,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镁合金轮毂及构件生产加工。该公司安装有布袋除尘、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的废气和噪声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虽然相关指标符合标准,但产生的噪音和异味客观上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是 | 高区管委组成工作专班,与万丰镁业、威高房地产、商品房业主等多方沟通,寻求合法合规合情解决方案。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 燃烧治理设施。同时,将治理设施由楼顶移至楼底,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2.在企业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3.由高区管委与万丰集团沟通协商,计划将万丰镁业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改造,3个月内拿出搬迁方案。(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 4.威高房地产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相关业主退房等问题,对协商不一致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整改时限:长期) | * | |
7 | 访受〔2021〕314号 | 来电 | 高区春风里小区对面中威橡胶厂不定时排放废气,异味严重,除了冬天刮北风的时候其他三个季节小区内都会有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高区 | 大气 | 经查,中威橡胶厂密炼车间配套建设了列格高效异味治理设施,同时添加“高分子微凝胶植物除臭剂”进行处理,硫化车间配套建设高压静电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企业自行检测及在线监测均达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是 | 1.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2.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
8 | 访受〔2021〕315号 | 来电 | 威海张村镇姜家疃村的张村河被附近居民洗衣服污染了。 | 环翠区 | 水 | 关于“张村河被附近居民洗衣服污染”问题经查属实。存在个别村民来此洗衣的情况,但未见明显被污染情况。 | 是 | 1.5月16日,责令张村镇召集村委负责人到河道现场,对个别在河道周边洗衣服的居民劝离。 2.责成张村镇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改正不良习惯,同时新增2名工作人员对河道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杜绝在河道洗衣等不文明行为。 | ||
9 | 访受〔2021〕316号 | 来电 | 乳山市诸往镇马陵村姜某在基本农田上非法采砂;以及有人在马曹沟洗砂,污染河流,破坏生态环境。 | 乳山 | 生态 | 1.马陵村姜某在基本农田上非法采砂问题。2021年5月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诸往镇马陵村有人取土外运,自然资源局立即联合诸往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过现场核查,该地块位于马陵村高级线(地名),为2012年前后修建烟海高速时堆放施工弃土的弃土点,占地面积约0.5亩,所占地类为有林地。之后,烟台海阳市盘石店镇霞石村的马某为平整本人废品回收站场地,私自拉回部分弃土,现场仅有少量剩余。 2.马曹沟洗砂问题。举报群众还举报了马曹沟洗砂问题,并于5月7日当天指引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指认。经现场查看,该位置位于乳山市诸往镇马陵村和烟台海阳市盘石店镇交界处,洗砂设备主要位于海阳市境内,砂石原材料及洗后的细沙堆放在我市境内,占用乳山市土地约1.5亩,地类为耕地。 | 是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乳自然诸改字〔2021〕第1号),要求限期整改。5月17日,海阳市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当事人对洗砂设备拆除清理完毕,位于乳山市境内的砂土正在抓紧时间清理,预计5月底前清理到位。 | ||
10 | 访受〔2021〕317号 | 来电 | 乳山市台依湖路殡仪馆火化炉和焚烧炉冒黑烟,污染环境。 | 乳山 | 其他 | 经查属实。通过现场查看,乳山市殡仪馆目前共运行3个捡灰炉(火化炉)、1个遗物焚烧炉,群众反映殡仪馆冒黑烟现象为遗物焚烧炉超负荷焚烧祭祀用品,燃烧不充分、烟尘净化不足引起。 | 是 | 一是对于遗物焚烧炉燃烧不充分问题,由乳山市殡仪馆立即对遗物焚烧炉停炉整改: 1.要求馆内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2.联系生产厂家对遗物焚烧炉进行清灰、设备检修,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由乳山市殡仪馆针对此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其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1.联系生产厂家对捡灰炉(火化炉)进行全面检修,目前已完成整改; 2.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殡仪馆烟尘处理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向检测机构预约检测,等待第三方检测机构派单检测。 | ||
11 | 访受〔2021〕318号 | 来电 | 环翠区桥头镇南子城村中间孙某的养猪场猪粪随意堆放,异味大,污染环境,旁边有公共水井,污染水源。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区 | 固废 | 经查属实。养猪场猪粪集中堆放在防渗漏的专用池子内并定期清运,并未随意堆放,但有些异味;饮用水水井距养猪棚10米左右,水井周边已硬化。 | 是 | 对该养猪场予以取缔,责令孙某于5月27日前将生猪转移至有资质养猪场饲养,对粪污全部清理完毕,并拆除养猪设施。由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访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计划5月28日前完成。 | ||
12 | 访受〔2021〕319号 | 来电 | 乳山市青山路南侧海大塑胶的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污染环境。 | 乳山 | 水 | 经查属实。威海海大塑胶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位于乳山市青山路南端,注册资本1600万元,厂区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主要产品为氯化聚乙烯。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自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经济开发区青山路管网,后汇入惠州路管道,最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康达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青山路、惠州路管网建设时间较早,属雨污合流管网,随着2011年之后乳山市雨污分流工程的陆续实施,该管网雨水收集功能基本丧失,主要承担排污作用。 | 是 | 责成乳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水利局督导企业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就近接入雨污分流管道。目前,工程已动工。 | ||
13 | 访受﹝2021﹞320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水泊镇洪山村西头(养马剑路南边)洗沙场露天洗沙,破坏谢家夼村的土地和山峦,在坤龙水库上游,污染水库,该沙厂为躲避督察组检查用集装箱把沙子拉走。 | 文登 | 生态 | 1.关于“文登区大水泊镇洪山村西头(羊马箭路南边)洗沙场露天洗沙”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洗砂场为威海霞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主要从事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加工机制砂项目,具有用地、环评手续,已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正在进行取水许可验收,目前该公司尚未正式开工。经现场查看,封闭车间内有部分生产设备,没有成品料,在其北侧露天场地堆放部分正在调试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作业痕迹。 2.关于“破坏谢家夼村的土地和山峦”的问题经查不属实。该地块位于徐泊线南、谢家夼村西北,于2020年2月14日由威海霞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依法竞得,属工业用地,占地面积20069平方米,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规划设计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破坏土地和山峦的行为。 3.关于“在坤龙水库上游,污染水库”的问题经查不属实。该公司距离坤龙邢水库上游(岭上孙家河源头)约1200米,场内有2个池子,主要用于洗砂废水进行沉淀去除固体成分后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和废料外排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4.关于“该沙厂为躲避督察组检查用集装箱把沙子拉走”的问题经查不属实。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为避免造成扬尘污染,该公司将采取封闭的方式对原料及成品砂进行运输。 | 否 | 1.5月17日,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人员对其取水许可现场验收,因取水点与水资源论证报告不相符,已责令企业对生产原料进行覆盖。 2.责成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强化审批后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同时进一步扩宽监督渠道,开通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 ||
14 | 访受 〔2021〕321号 | 来电 | 荣成市崖头街道黎明小区东区鑫达汽修厂喷漆异味大,有时白天不喷晚上喷,周围全是家属楼,居民不敢开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建议取缔喷漆车间。 | 荣成市 | 大气 | 经查属实。鑫达汽修厂喷漆车间与周边家属楼直线距离约5米,配套建有废气过滤设施,企业定期对过滤棉、活性炭进行更换。企业在白天不定期进行喷漆、烤漆作业,作业期间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是 | 1.鑫达汽修厂负责人已拆除喷漆房,不再进行喷漆业务。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交通局、崖头街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避免企业再次违规建设喷漆设施。 | ||
15 | 访受〔2021〕322号 | 来电 | 1.经区皇冠北区海瞳路2-4号楼楼下有垃圾桶,离居民楼太近,异味大,影响正常生活。2.经区皇冠北区海瞳路2-4号楼楼下马路旁边的草坪和人行道被房地产公司改成私人车位,用来出租。 | 经区 | 其他 | 1.关于“皇冠北区海瞳路2-4号楼楼下有垃圾桶,离居民楼太近,异味大,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查属实。垃圾桶位于海瞳路2-4号楼西北侧,楼宇与垃圾桶之间最近距离约10米。由于垃圾桶封盖不及时,导致异味大。 2.关于“皇冠北区海瞳路2-4号楼楼下马路旁边的草坪和人行道被房地产公司改成私人车位,用来出租”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 是 | 1.皇冠街道责成物业公司加强对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垃圾桶整洁无异味。 2.协调物业公司更改垃圾桶摆放位置,数量由7个缩减至4个。整改后垃圾桶与海瞳路2-4号楼最近距离约13米。 3.海瞳路小区已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下一步区建设局将结合改造,优化提升小区垃圾回收装置。 | ||
16 | 访受〔2021〕323号 | 来电 | 临港区汪疃镇永兴街老粮食管理所院内承租户养猪、鸡、鹅等家禽,气味很大,引来很多蚊虫、苍蝇,夏天时污水流的到处都是。 | 临港区 | 大气 | 该养殖户现存栏5头猪,没有其他家禽,为散养户,共有3个猪圈,现有2个猪圈在使用,建有污水池,且达到“三防”标准,没有粪污乱堆乱排现象,现场气味较轻。夏天时若粪污管控不到位容易滋生蚊虫、苍蝇。 | 是 | 要求当事人加强日常粪污清理,严防粪污堆积异味扰民。 | ||
17 | 访受〔2021〕324号 | 来电 | 乳山市乳山港附近山体王某非法开采矿、沙石,在乳山港港口不用缴税进行非法交易,通过丰收海星货轮偷运到江苏省低价出售,有保护伞,有检查通风报信。 | 乳山 | 生态 | 2020年6月24日,王某以个人名义在乳山港开户,开户信息包括:王某与乳山市晏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乱石买卖证明、乳山市晏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诸往镇政府签订的协议书、乳山市晏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乳山市诸往镇财政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的结算票据。至今,王某共在乳山港出港建筑碎石6船,分别为2020年6月份装船出港4船,2020年7月份装船出港2船,合计吞吐量26768.46吨,港口6元/吨的装卸费均已当场结清,承运船舶均非丰收海星轮,且建筑碎石来源地为诸往镇铁山村,均已提供有效证明存档。另外,经乳山市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实,乳山港附近山体无非法开采矿、沙石等违法行为。 | 否 | 根据乳山市公安局和自然资源局的建议,乳山港自2020年6月份至今,对所有货主及船只、运输车辆建立了“一船一档”并做好资料保存。下一步,乳山市将继续加强对乳山市砂石资源出港的管理,做好进出港船舶信息和货物来源地的确认工作。 | ||
18 | 访受〔2021〕325号 | 来电 | 文登区苘兴路天邦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工业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 临港区 | 水、大气 | 1.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车间内墙壁无明显粉尘附着痕迹,现场喷涂在粉末静电喷涂室内进行,喷涂室处于微负压状态,无粉末外泄,配套的粉末回收装置自带吸附过滤泵,将绝大部分粉末回收吸附。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属实。现场在固化炉、烘干炉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收集后车间内烘干工段有刺激气味。 3.关于“工业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不属实。现场勘查发现,该企业的生产废水实际流入厂区南侧的污水处理设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委托山东佳诺检测有限公司对威海天邦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处理后的水各项指标均不超标。 | 是 | 1.要求企业进行固化烘干作业时做好门窗密闭并运行废气治理设施。 2.举一反三,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建立长效机制。 | ||
19 | 访受﹝2021﹞328号 | 来电 | 文登区葛家镇池水头村村后化纤厂,来货后24小时生产,噪音特别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村里,流的到处都是。 | 文登 | 水、噪声 | 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池水头村村北化纤厂”实为“文登市永湖化纤有限公司”,位于葛家镇池水头村村北,占地约2660平方米,厂房四周仅南侧60米处有住户。该公司主要从事化纤生产,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配套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活污水进入沼气池发酵后还田,废水为生产工序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排放口。经现场详细检查,未发现有污水排放村里的现象。5月12日该公司因牵伸机的轴承、齿轮出现故障,现正进行停产检修,无法开展噪声监测。但根据该公司的生产工艺,其生产过程中会有机械噪音产生。 | 是 | 要求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第一时间上报,将立即安排有关部门开展昼夜厂界噪声监测,一旦发现噪声超标,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督促该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将生产工序严格落实在厂房内,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 ||
20 | 访受 〔2021〕329号 | 来电 | 荣成市人和镇北石棚子村村东面王某的养鸡场鸡粪堆放到附近水沟,流向大海,污染环境。 | 荣成市 | 水 | 群众反映养鸡场位于人和镇北石硼村东,名为荣成市人和镇聚鑫养鸡场,共有7栋鸡舍,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目前在用鸡舍2栋,年总存栏量蛋鸡1.4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现场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水沟位于场区西侧墙外且没有鸡粪堆放,水沟内水流较为清澈,场区离东面海岸线直线距离约3.7公里,不存在排向大海污染环境的问题。养鸡场粪污治理设施运转正常,且与种植户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有专人及时清理粪污。近期因天气原因无法清理,为防止储粪池满溢造成污染,养殖者将鸡粪堆放至自家养殖场院内,未堆在墙外水沟,也未流入大海。 | 是 | 5月16日,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向养殖场下达《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责成养殖场当天清理,现已完成。 | ||
21 | 访受〔2021〕330号 | 来信 | 乳山市南黄镇西浪暖村南部海边的华新海产园内,非法疯狂盗采盗卖海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举报多次,不了了之。华新海产园私自修建大门把政府建的大坝锁起来,调来吸沙船,挖掘机,大量工程车,把大坝南坝豁开,东边也豁开,用哈沙船疯狂吸沙卖沙,用沙换乱石,水泥等物资来建设他的牡蛎安置区。海产院内租户建设所占的土地几年前都是一片虾池,现在基本用盗来的海沙填平,当时的池子深度3米多,厂区盗采海砂不少于100万方,价值几千万,外卖的海砂据说3000干多万元。吸沙后的地方十几米深,还造成附近村民一个小孩和她的姥姥被淹死的惨剧。疯狂盗采海砂,使水利部门建设的大坝都快被他挖塌了,希望到西浪暖村来实地调查。 | 乳山 | 生态 | 1.关于吸砂、回填虾池、以砂置换混凝土建设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问题。2019年,乳山市规划了4处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交办件中所称华新海产园,是4个融合发展示范区之一,主要依托龙汇海产养殖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区土地,建设渔港设施,用于银滩核心区养殖户的搬迁安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虾池填土需要大量土方,龙汇公司港池疏浚产生的砂绝大部分用于回填虾池。经现场勘查,砂土状况比较复杂,砂中含土、土中含砂。同时,2020年底,企业因资金紧张,未达到牡蛎安置房建设进度,影响了牡蛎搬迁安置工作,后与文登区小观镇大方水泥厂联系,以30元/立方米的约定价格用砂置换混凝土。运砂车为大方水泥厂雇佣的工程车辆。2021年2月龙汇公司未再以砂置换混凝土。 2.关于坝体豁口等问题。牡蛎养殖船收获牡蛎后需拖拽上岸,要占用大量土地。龙汇公司2020年在项目区东南建设了码头和港池,供养殖船停靠和牡蛎上岸。码头泊位长160米,该区域规划2019年12月经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通过。举报人所述的大坝南坝体原有一处入海口(养殖池闸门),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破坏坝体问题。关于东坝体向东开门问题,主要是为保证养殖生产旺季渔船安全,在港池入口东部临时预留养殖船出入口,是对乱石堆积堵塞的大坝进行疏通清淤形成,临时供养殖船出入使用。在港池疏浚过程中,对部分围墙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由于墙体损坏处距东部大坝较远,不影响大坝安全。 3.关于附近村民被淹死问题。2020年10月5日12时,在南黄镇西浪暖村海边一老人和一小孩在赶海时落水,傍晚时分,在文登区小观镇二王家村海域发现两人,经查系小观镇许家村谭树芹和宋童童,二人系祖孙关系,家属对二人溺水身亡死因无异议。经查阅询问笔录,事发地为小观镇黄垒河西岸入海口处,与港池疏浚无关。 | 是 | 乳山市已成立专项调查组,拟定了调查方案,由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南黄镇政府,对乳山龙汇海产养殖有限公司以砂置换商砼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 * | |
22 | 访受〔2021〕331号 | 来信 | 桥头镇村民梁某某占用民用地私自在民用地上盖养猪场,猪场没做任何污水处理造成环境污染。 | 环翠区 | 水 | 经查属实。该养猪场位于柴里村东北约3公里处,共有养猪棚2个,未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且建设地点土地性质为林地,不允许建设。 | 是 | 已责成桥头镇对该养猪场进行拆除,预计6月30日前完成,并对养猪场所有人进行罚款。 | ||
23 | 访受〔2021〕332号 | 来信 | 荣成市斥山镇小林格村东山于2007年被林某承包,承包期限20年,2013年后的短短几年,整山的树木不见踪迹,来信人多次反映,泊子镇说广安公司在搞大岚山治理,小林格村说在2008年和张某签订了一份乱石开采证明。目前,此山依旧光秃秃的,未恢复绿树成荫。希望能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 荣成市 | 生态 | 1.关于“小林格村东山于2007年被林某承包,承包期限20年”的问题。经查属实。2007年3月2日,林某与小林格村委(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书。承包的山峦位于小林格东山(范围为东到大林格山边界,西到大林格山边界,北到山底,南到大邓格山边界),承包期为2007年至2027年。合同约定林某自行办理开采山峦的合法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林某的单独开发及转包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引起的所有罚款及处罚,由林某自行承担。林某2008年将承包的山峦转包给奔腾赣兴采石场张某,由张某负责开发。自2007年-2015年张某取得了合法的采矿手续,实施采矿。 2.关于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小林格村东山位于奔腾赣兴采石场矿区范围内,2015年底该矿山被政策性关停。2018年,按照《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和《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该处废弃矿山与胜利采石场、祥威采石场合并为大岚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由威海广安城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20年底完成治理工程。目前,废弃矿山治理初见成效,植被成活及绿化效果已显现。项目养护期内(2年),挂网喷播后,为保证绿化效果需遮盖草帘,用以正常腐化后,给草木生长提供养分,导致绿化植被部分被草帘遮掩,远观绿化效果大打折扣。 | 是 | 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将加大对施工队伍养护期间的管理力度,对治理区进行不定期喷淋浇灌,满足花草树木生长需求。养护期(2年)满,达到植被绿化效果与周边植被浑然一体,基本消除视觉污染。 | ||
24 | 访受〔2021〕333号 | 来信 | 高区后峰西村汇峰山海郡最南面的楼和70号楼东,距离青荣城际高铁很近,高铁经过或者提速时,噪声很大,虽然设置了隔音板,但是隔音板高度过低和设计机构及材料也没有达到很好的隔音效果,希望:1.增加隔音板高度2.使用隔音效果好隔音棉等隔音材料3.上端设计成斜坡那样的结构。出差去上海路过上海高架桥,那边隔音墙都做的很高起码能遮挡住车辆的高度,希望增加隔音板高度,提高隔音效果。以上建议也是希望把高铁噪声降低一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主管部门要有担当有作为,不要推脱敷衍。2年多对以上问题向铁路主管部门反应过,环保部门反应过,市长热线反应过,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解决方案。 | 交通运输局 | 噪声 | 接转办件后,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于5月17日上午赴高区后峰西青荣城际铁路沿线进行了实地查看。2017-2020年,铁路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先后三次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就该反映问题进一步与铁路部门联系,铁路部门表示青荣城际铁路运行列车为动车,不存在噪声很大的情况,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符合相关要求。 | 是 | 1.青荣城际铁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该项目于2017年、2018年和2020年先后3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2.经协调国铁部门进行专门研究,若声屏障加高意味着需要重新更换梁体或对箱梁梁体进行加强,该处桥梁较高,受风荷影响大,加高声屏障会极大增加安全风险,因此工程不具备可实施性。 3.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好联系国铁职能,做好相关问题协调对接、解释沟通。 | * | |
25 | 访受〔2021〕335号 | 来信 | 2019年8月经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在乳山市徐家镇东峒岭村西南山上拿出26852平方米耕地(40亩),给威海市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临时取土使用,村镇集体开会时公开承诺“手续不完备绝不开工,开工后保留熟土层,取土结束后给复垦成优质良田”。但时至今日,以上承诺无一兑现,这期间我们多次要求解决复耕和补偿问题,都毫无结果。 | 乳山 | 生态 | 经查2019年8月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威海艾格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生物)在徐家镇东峒岭村临时取土,面积为26852平方米,土地类型为耕地,临时用地期限为1年。2020年8月1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了艾格生物关于申请延长临时用地的申请,2020年9月17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做出批复,同意延长艾格生物的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目前,艾格生物正在按照前期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对该宗临时用地进行复垦。 | 是 | 责成自然资源局及徐家镇政府对该宗土地复垦情况进行监督,尽早完成该宗土地的复垦及验收工作。 | ||
26 | 访受 〔2021〕336号 | 来电 | 荣成市宁津街道鞠家村西头王某、马某等个人养猪场将污水排放到附近水库里,导致里面的鱼都死光,污染环境,外村宁某父子,将大量核电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到村西头山沟、脚扎石山沟、甲子山休闲基地山沟内进行掩埋,下大雨时,雨水会顺着沟流到水库内,造成污染,12日工作人员去到现场,没去到举报的位置,而是去的别处。 | 荣成市 | 水、固废 | 1.鞠家村西共涉及三家养猪场,雨污分流设施齐全,设施运行良好,污水未排放到附近水库,该水库为荣成市润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用于浇灌茶园,未养鱼,也没有死鱼现象。 2.反映的地点只有脚扎石山沟存在建筑和生活垃圾,非核电工业垃圾,5月18日,荣成市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检测水库水质,水质各类指标均达标。 | 是 | 1.5月17日对脚扎石南沟垃圾堆放点使用机械进行清理,已于当日全部清理完成。 2.责令石岛管理区加大对辖区22座水库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随意倾倒垃圾、养殖污水外排等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会同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水利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测、研判,保障水质安全。 | ||
27 | 访受〔2021〕337号 | 来电 | 乳山市冯家镇北高村北山水库的洗沙场破坏山峦和基本良田,破坏生态环境,洗沙的污水直排入水库,污染水库。向镇上反映好多年,镇上一直不作为。 | 乳山 | 生态 | 2019年6月接群众举报,冯家镇北高格庄村北水库旁边确有一处涉嫌非法洗砂点,该洗砂点占地约4亩,主要是未利用土地。经现场查看,其洗砂原料为牟平区莒格庄镇杨家夼村清理河道挖出的泥砂,没有破坏山峦土地挖砂取土行为,其污水直接排入村北水库。发现问题后,冯家镇政府立即联合自然资源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执法,通知业主限时拆除。7月份,业主自行拆除了洗砂设备,清理了堆砂,恢复原地貌。后经持续巡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 是 |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违规洗砂行为。 | ||
28 | 访受﹝2021﹞338号 | 来电 | 南海新区宋村镇硝滩村南边大北农种猪场把猪粪贮存在村里占用基本良田建的皮囊内,现在皮囊内贮存了两万多立方粪便,周边农田沟里也有污水,如果用农田来消耗粪便,是否可行。以后皮囊老化可能会撒漏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 文登 | 其他 | 1.关于“宋村镇硝滩村南边大北农种猪场把猪粪贮存在村里占用基本良田建的皮囊内”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北农种猪场实际为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地处文登区宋村镇硝三村南,位于非禁养区内。该公司于2013年办理环评审批,2015年竣工投产,配套建设了1个养殖粪污沉淀池(约300立方米)、干湿分离装置、沼气发生器(1000 立方米)以及2个发酵池及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污经沉淀、干湿分离、发酵后还田。群众提到的皮囊,实际为黑膜沼液发酵池,容积30000立方米左右,于2017年建成使用,未占用基本农田,现场未发现有粪污外排的情况。针对农田消耗粪便的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畅通还田利用渠道,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等规定,畜禽粪污需要经过发酵腐熟、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 2.关于“周边农田沟里也有污水”的问题,经调查,在该公司西南侧麦田的西侧水沟内,肉眼观察水质浑浊,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向水沟内排放污水的现象。目前正在对周边进行排查,查找污水来源。 3.关于“以后皮囊老化可能会撒漏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有两个黑膜沼液发酵池,分别位于东厂区内及东厂区南侧,总容积3万立方米,目前贮存粪污和沼液约2万立方米,养殖场胶囊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使用,远未达到使用寿命。该公司高度重视胶囊的安全性,表示在胶囊未达到使用年限前即会更换。该公司正在厂区南250米处新建两个共2万立方米胶囊发酵池,建成后将提升应对应急事件能力。 | 是 | 一.关于农田消耗粪便问题。1.责成该公司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粪便,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检查黑膜发酵池情况、流转足够消纳土地,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经过发酵腐熟、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防止污染环境。2.加强管理,依法查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行为,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二.关于周边农田沟里也有污水问题。责成宋村镇政府立即整改,将农田沟中的污水清理干净,同时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以及散养户的摸排力度,查找污水来源,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即刻整改,落实到位。三.关于皮囊老化可能会撒漏粪便,造成环境污染问题。1.责令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将贮存的粪污和沼液消化利用,避免超出贮存能力产生污染隐患。2.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3.责成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该企业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避免污染田间地沟。 | ||
29 | 访受﹝2021﹞339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五里百汇城小区没有绿化和路面硬化,小区内环境差。 | 文登 | 其他 | 经查属实。大五里百汇城项目位于文登区圣经山路南、世纪大道西,由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建设。2015年,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开发工作陷入停滞,小区内部分绿化、硬化基础设施未能完工。2020年3月,文登区人民法院裁定该项目进入破产程序,目前破产重组工作正在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前期由于小区内路面尚未硬化,不便于居民日常生活,经与项目破产管理人沟通协调,已于2017年协调村居开展硬化工作,该部分投入将列入到共益性债务中。目前,已交付部分的楼房主干道已完成硬化,硬化的道路已经形成环线,可以满足群众正常生活。但由于破产重组程序尚未完成,重组方暂未确定,绿化资金投入主体不明确,且园林绿化后期养护责任主体也未确定,小区暂未进行绿化。 | 是 | 该项目已进入破产重组程序,文登区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依法依规做好破产重组各项工作,待重组方确定后,督促重组方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成硬化和绿化工作。目前,已责成天福街道在破产重组期间进场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大日常清理卫生力度,做好小区内日常维护工作,并责成天福街道做好与小区业主的沟通对接,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生活行为,共同维护好小区内的环境容貌卫生。同时,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确保小区内干净清洁。 | ||
30 | 访受〔2021〕340号 | 来电 | 乳山市崖子镇泽科钟家村农村厕所改造以后人的粪便用抽粪车抽出来以后直接排入河里,下游就是龙角山水库,担心影响水源,污染环境。 | 乳山 | 水 | 1.经查,崖子镇泽科钟家村农田果园较多,因该村村民钟某有抽粪车,部分村民有找其帮忙抽取后化粪池粪液送到农田追肥。因担心残渣腐蚀车辆,个别时候送完后钟某到河渠边取水冲洗车,残余物随水流入河渠。崖子镇接到群众投诉后,对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对冲洗处进行了整治,严禁其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2.为保证水源地水质,乳山市对龙角山水库安装了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质情况,水质达标。此外,乳山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月对对龙角山水库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水质达标。 | 是 | 1.责成崖子镇政府负责,督导当事人严格按规定作业,严格控制抽取粪污去向,加强对管护人员的教育,切实消除对周边居民影响。 2.责成住建局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
31 | 访受〔2021〕326、342号 | 来电 | 乳山市冯家镇孔家村孔某承包东水库,修水库大坝,侵占水库旁孔某某2亩口粮地,挖沙卖沙,沙坑未填埋,破坏生态环境;村里的河内堆积的垃圾将河道堵塞,无人治理;2013年孔某占用孔某某等4位村民1亩7分个人口粮地未补偿,并在其上建成个人房屋院落。 | 乳山 | 生态 | (一)修水库大坝,侵占水库旁孔某某2亩口粮地,挖砂卖砂,砂坑未填埋,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与乳山市龙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乳山市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2020年1月,乳山市龙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孔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020年3月,孔某在该村东水库塘坝清淤并重建塘坝施工,经市砂办实地查看,清淤物不是砂。孔某在进行塘坝清淤施工时,由于部分清淤物压占了村民孔某某的土地,二人协商一致后将土地进行了置换,并且对孔某某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进行了补偿。 (二)村的河内堆积的垃圾将河道堵塞,无人治理问题。经实地查看,由于杂草过多,孔家村河道确实存在淤堵情况。(三)以流转的方式把5位村民个人口粮地挖土卖土,并在其上建个人房屋院落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12年修建圣水宫社区及万家村至圣水宫道路扩宽项目时,冯家镇政府将工程发包给冯家镇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选址在孔家村西约2亩的土地作为临时取土点,取土用于公益事业及道路建设。目前,该取土点已形成坑塘用于周边群众农业灌溉,未发现孔某参与修建圣水宫社区及万家村至圣水宫道路扩宽项目,也未发现其存在取土卖土行为。孔某房屋位于取土点西侧约50米,2020年接到群众举报后,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对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测,该房总面积441平方米(房屋150平米、院落291平米),超出了其166平方米的宅基地范围。对此,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16日将该案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2月25日向孔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孔某于2021年1月拆除了院落外墙。 | 是 | 责成冯家镇政府立即对孔家村河进行清淤,于5月31日前完成;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发生。 | ||
32 | 访受〔2021〕343、351号 | 来电 | 高区恒瑞街和园小区(原国税局家属院)185-1号楼西单元东户窗外搭脚手架,脚手架把通道占用,影响车位使用,影响市容市貌,下面存在很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居住环境。 | 高区 | 其他 | 在收集该楼外墙脱落的装饰条时,未做到及时清理,威海盛德地产公司已组织人员将垃圾清运出场。为防止该楼南侧装饰条脱落,威海盛德地产公司搭设了脚手架,起到了安全防护作用,暂时不能拆除。脚手架搭设区域不属于停车位,不存在占用停车位问题。 | 是 | 威海盛德地产公司组织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部清运。2021年5月16日已整改完毕。目前,出于安全目的考虑,现场已扎设围挡进行防护。 | ||
33 | 访受﹝2021﹞344号 | 来电 | 文登区界石镇软枣林村嵩山路南边有两处垃圾,后政府工作人员清理了一处,还有店子后河处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清理,污染环境。 | 文登 | 其他 | 1.关于文登区界石镇软枣林村嵩山路南边有两处垃圾,后政府工作人员清理了一处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第33号转办件中,群众已反映该问题,软枣林村委已于5月13日将该地点垃圾清理完毕。5月16日,现场工作人员对沿线卫生进行了大范围检查,未发现存在其他垃圾堆。 2.关于还有店子后河处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清理,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店子后河南侧存在少量生活垃圾,系周边群众倾倒。同时,该处堆放部分石料,经落实该石料为村委准备护砌河堤所储备,但因部分村民反对,该工程暂时停止,导致石料堆积。 | 是 | 1.前期已将生活垃圾清理完成。下步将责成界石镇对村庄内外存在的垃圾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清理,严格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护机制,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生活行为,共同维护环境容貌卫生。 2.目前,已将该处堆积的生活垃圾及石料清理完毕。同时责成水利局、环卫服务中心、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村民随意倾倒、掩埋生活垃圾等违规违法行为。 | ||
34 | 访受 〔2021〕345号 | 来电 | 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所前杜家村东南边的基本良田被人把土挖走卖掉后,倾倒了建筑垃圾,村东北边也有一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之前反映很多年,一直没有解决 | 荣成市 | 固废 | 1.所前杜家村东南土地为宁津街道设置的弃土点和建筑垃圾堆放场,2014年至2015年相继有弃土和建筑垃圾堆放,2017年为服务项目建设,将弃土和建筑垃圾运到项目厂区进行土地平整,造成原地貌改变,目前该弃土点仍在使用。 2.所前杜家村东北土地面积10亩,全部为设施农用地,现场少量装修垃圾已完成清理,另外还有宁津鑫民建筑工程队在进行道路修建项目时临时堆放的石料,计划竣工后立即恢复原状。 | 是 | 1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宁津街道、所前杜家村、鑫民建筑工程队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宁津街道、所前杜家村90日内完成整改,鑫民建筑工程队5月底前内完成整改。 2.责成宁津街道协调并充分利用核电项目弃土,依托现有地势,对弃土点地块进行土地整理,恢复种植。 3、宁津街道制定出台《建筑垃圾倾倒填埋场管理办法》,加强统一管理,规范各领域建筑垃圾倾倒行为。 | ||
35 | 访受﹝2021﹞346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水泊镇朱家岭村东面机场路加油站北边有露天非法洗砂和破碎石子的,扬尘污染严重,产生的污水肆意排放且噪声大扰民,以前反映晚上偷着干,现在白天干,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之前跟文登环保局和12345政务热线反映过多次一直未解决。 | 文登 | 噪声、大气 | 1.关于群众反映的“大水泊镇朱家岭村东面机场路加油站北边有露天非法洗沙和破碎石子的,扬尘污染严重,生产的废水肆意排放且噪声大扰民”问题经查属实。群众反映的地块实为威海市经济开发区运通机械厂于2013年合法竞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15748平方米,距朱家岭村约600米。2019年3月,文登区盛峰建材经销处法人代表赵某与威海市经济开发区运通机械厂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土地从事砂和石子加工、销售,经核实,该用地北侧有超范围压占土地现象,破坏土地的总面积为4659平方米。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未发现生产的废水肆意排放及噪声扰民,场地内堆放大量渣土和石子,但遮挡不彻底,存在扬尘污染隐患问题。 2.关于群众反映的“之前跟文登环保局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问题。经查不属实。2021年1月份,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该加工点“非法洗砂粉石子,扬尘污染及噪音扰民”问题共计3次。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均第一时间会同大水泊镇政府相关人员共同赶赴现场进行查处。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生产痕迹,因该加工点无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不符合土地等规划,属于“散乱污”企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责令该加工点停产并拆除设备,该加工点于1月12日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不再具备生产能力。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执法人员按照信访处置流程,均将处理结果电话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认可。后期,多次跟踪检查,未发现生产痕迹。 | 是 | 1.针对已拆除设备未清除,场地内堆放大量渣土和石子的问题。大水泊镇会同供电公司、自然资源局、环保分局、砂办等单位,对其采取停电措施,要求其拆除设备,限期搬离。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责成该经销处前清除场地附近堆放已拆除的生产设备,对堆放的渣土进行平整,同时,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2.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建设用地以外问题 。2021年5月16日,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三日内搬离渣土,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立案查处,破坏土地的总面积为4659平方米,其中:旱地4422平方米,采矿用地237平方米。处以旱地25元/平方米的罚款,采矿用地15元/平方米的罚款。3.针对在建设用地上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区自然资源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同时,责令威海市经济开发区运通机械厂,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恢复土地用途。 | * | |
36 | 访受〔2021〕347号 | 来电 | 环翠区羊亭镇鹿道口威海监狱红绿灯往南走十米有个下坡厂房大铁门锁着鼎泰渔具(工商注册信息实际没有挂牌)无证生产,以前是白天作业,听说环保督察后改为晚上七点半开始作业,导致扬尘。 | 环翠区 | 大气 | 1.关于“鼎泰渔具无证生产”问题经查不属实。鼎泰渔具工商执照名称为环翠区鼎泰渔具配件厂,2019年7月31日,在环翠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渔具配件加工。 2.关于“以前白天作业,听说环保督察后改为晚上七点半开始作业,导致扬尘”问题经查属实。该厂确实存在夜间作业的情况。该厂以碳布为原料,经卷管、固化和打磨,成为鱼竿的初级产品,打磨采用喷水除尘,不产生扬尘。 | 是 | 1.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环翠区发现该企未配套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固化有机废气未经处理排放。因此,已责成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取缔。 2.责成羊亭镇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 |
37 | 访受 〔2021〕348号 | 来电 | 荣成市港西镇美林苑小区1号楼1楼是沿街门头房,好多餐饮油烟直接排到小区,大气污染 | 荣成市 | 大气 | 经查属实。反映的美林苑小区1号楼沿街门头房有6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转,但是6家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口设置均不符合相关规定,距离敏感目标低于法律规定限值。 | 是 | 1.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依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对6家餐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20日内完成整改。 2.好运角旅游度假区、港西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频次,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监督落实达标排放,确保油烟得到有效处理。 | ||
38 | 访受〔2021〕349号 | 来电 | 经区崮山镇沙龙王村崮山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所占土地近百亩为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 | 经区 | 其他 | 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位于崮山镇沙龙王村。 关于“占用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问题,经查属实。耕地方面,未发现非法占用耕地情况。林地方面,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沙龙王村南山水库周边林地内修建假山、城墙等构筑物,另外在部分林地内搭建了猪舍,涉嫌违法占用林地。 | 是 | 1.区党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责令区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等部门督促该公司立整立改,恢复土地用途。 2.针对“占用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问题,区社会工作部已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正配合威海市林业局进行查处。该公司正在组织对林内构筑物进行拆除,围墙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 ||
39 | 访受〔2021〕350号 | 来电 | 温泉镇和桥头镇交界威海市殡仪馆东100米路南有个大铁门,进入大铁门有一个山,在山中间养鸡场山路南不远处,从下到上几千方污水垃圾被掩埋了,破坏耕地。希望部门查处。 | 环翠区 | 其他 | 经查属实。2016年,市水务集团租用泊于镇圈邓家村闲置山地,于2016年5月至6月间,在此对经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部分污泥进行卫生填埋,并栽种草坪及松树苗进行山地绿化。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该处污泥临时处置点重点督察,发现水质COD略有超标,提出整改要求:该处不再继续存放污泥;加强现场日常巡查。我市提出整改措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请专家论证解决水质治理方案。2017年10月,市水务集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泊于镇圈邓家西山水塘治理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对水塘治理,治理后的水塘水质稳定。市水务集团已于2017年足额上缴有关罚款,并在整改完成后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问题销号。2021年5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原处置点已长满绿植,未新发现违规填埋污泥的情况。 | 是 | 目前,市区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均由市水务集团控股公司所辖的污泥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主要采用厌氧消化和好氧发酵堆肥的工艺处理污泥,处理后的沼渣、营养土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主要用途为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等。另外,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市水务集团正在论证实施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届时可形成厌氧消化、好氧堆肥、干化焚烧等多种工艺互为保障的污泥处置格局。 | ||
40 | 访受〔2021〕352号 | 来电 | 环翠区渔港路金顶园小区内很多居民私栽乱种,种了300多棵无花果树,破坏绿化带,夏天时无花果掉落腐烂,招来大量蚊虫、苍蝇。 | 环翠区 | 其他 | 关于“金顶园小区内很多居民私栽乱种,种了300多棵无花果树,破坏绿化带,夏天时无花果掉落腐烂,招来大量蚊虫、苍蝇”问题。经查属实。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太和物业对金顶园小区公共绿地内种植无花果树问题进行了入户走访和电话调查,金顶园小区共有398户业主,87户业主未联系上,共征求了311户业主的意见,其中208户业主同意保留无花果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共同维护果树,果实由业主共享,58户业主建议砍伐无花果树,45户业主弃权。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太和物业遵从大部分业主意见,保留无花果树,并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张贴,太和物业负责对金顶园小区绿化带进行统一维护。 | 是 | 责成竹岛街道督导太和物业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掉落腐烂的无花果,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 ||
41 | 访受〔2021〕353号 | 来电 | 乳山市南黄镇院后村西侧黄垒河边私人露天洗沙场,洗沙的污水流的到处都是,污染环境。 | 乳山 | 生态 | 1.经查属实。群众反映位置为黄垒河东洋水河段清障工程砂资源存放场所,经批准可自主经营。该砂资源所有者为了经营,私自购买一组洗砂设备洗砂。 2.经查,洗砂仅是用清水将砂中含的泥土冲洗,并且该砂资源所有者为了降低耗水量,自行修建了沉淀池,将洗砂后的水经沉淀循环使用,不存在外排情况。 | 是 | 1.现场对其设备进行了断电处理,并要求其拆除设备搬离现场,已于5月17日完成。 2.责成南黄镇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3.责成住建局牵头,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规范洗砂行业管理。 | ||
42 | 访受﹝2021﹞354号 | 来电 | 文登区泽库镇后岛村西侧,海参养殖池塘内硅藻变少,很多虫子,疑似是前岛村外海养殖户在养紫菜,腐烂、用药污染海水,破坏生态环境。 | 文登 | 水 | 经查不属实。经实地调查,后岛村西侧海参养殖池没有发现异常,根据海参习性,海参饵料主要是泥砂中的底栖单细胞藻类、有机碎屑、海藻碎片、细菌和腐殖质等。海参小苗养殖时,据分析,与桡足类(螺赢蜚虫)、玻璃海蛸等敌害有关,与紫菜养殖无直接关系。据了解,紫菜每年的9月下旬开始布苗,来年5月初收割完毕。目前,紫菜养殖已全部结束,养殖户正在回收网帘。文登区海洋环境监测站每年4次对紫菜养殖区域海水进行检测,均达到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标准。5月13日安排2家检测机构到远海紫菜养殖区抽取5个位置的海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5个位置的海水水质均达到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 | 否 | 1.加强对海参养殖的规范化管理。目前海洋发展局计划组织专家对海参养殖户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海参养殖户的技术能力,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及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药品,切实强化海参养殖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2.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大海上巡查力度,严肃处理紫菜养殖户私自变养殖方式、养殖品种、违法养殖的行为。 3.严格落实“湾长制”,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湾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海湾管理。 | ||
43 | 访受〔2021〕355号 | 来电 | 高区羊亭镇卧龙村村后山被外村人将山体、树木破坏,挖石卖石,破坏生态,噪声扰民,村里都知道,挨家挨户送礼不让举报,举报没用。 | 高区 | 生态 | 反映点位为威海宏利采石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6年3月28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政策性关闭。根据政策要求并经高区管委同意,该企业自筹资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计划调整后,完成时限为2024年底,治理面积9.4公顷。2020年11月底,按照有关政策,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其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石子进行处置,相应费用列入高区财政专项管理。2020年12月18日至今,已暂停生产和车辆运输,现场检查时无非法开采行为。 | 是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将加大对该矿山治理工作的督导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严格执法,杜绝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导企业依法依规、按照设计方案标准进行治理,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在拟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生态环境分局将强化监管巡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 | ||
44 | 访受〔2021〕356号 | 来电 | 高区威高花园小区东门附近小区外侧足球场大小的空地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土壤暴露在外没有遮盖,有人在上面种菜,风大有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高区 | 固废 | 高区威高花园小区东门附近为闲置地块,暂未开发,管理不到位,造成周边居民将建筑垃圾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 | 是 | 一是对该区域土地进行平整,并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二是对该区域存在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时将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 ||
45 | 访受〔2021〕357号 | 来电 | 高区管委通知高区威高七彩城业主3个月内给出搬迁计划,时间太长不能接受,要求缩短时间,万丰镁业在搬迁前停工。 | 高区 | 其他 | 经与企业充分沟通,企业反映3个月生产线搬迁计划制定符合工作实际,同时明确将尽最大可能缩短搬迁计划制定时间。 | 是 | 企业内多条生产线为精准度要求非常高的自动化、流水线式设备,大型、重型装备较多,价值昂贵且拆装工艺复杂,搬迁前需围绕工序流程、参数测绘、设备动力系统、运输工具等制定大量具体方案,既避免因搬迁造成设备损坏,也保障方案明确后的顺利按计划实施,力争在三个月内制定搬迁计划。 | * | |
46 | 访受﹝2021﹞358号 | 来电 | 文登区西关街老丁烧烤油烟很大,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文登 | 大气 | 经查属实。老丁烧烤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设立了油烟排放管道,但现场存在一定的油烟异味的情况。2021年5月17日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再次对该店铺进行油烟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油烟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 是 | 1.责令老丁烧烤店于5月16日当天将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全面维修清洗,并要求常态化保持,确保油烟排放达标,防止油烟扰民。要求该店店主告知来取餐的外卖人员将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尽量停在远离居民楼的地方,同时降低与其他人员沟通的声音,杜绝噪音扰民。 2.责成龙山街道对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根据检测报告,该商户油烟符合排放标准。已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油烟排放监管力度。确保餐饮行业油烟监管全覆盖不断档。 | ||
47 | 访受〔2021〕359号 | 来电 | 乳山市诸往镇东诸往村村内厕所改造标准不够,粪便存在渗透问题,对村内地下饮用水造成污染。 | 乳山 | 水 | 1.经查,诸往镇东诸往村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经招标由诸往镇建筑公司负责实施,累计改造总计改造448户,其中2户采用成品化粪池、剩余446户采用砖砌化粪池。由于施工原因,改造初期确实有个别群众化粪池存在渗漏情况,施工单位均进行了整改,改造完工后均由监理单位进行了逐户验收,出具了验收报告。此次接到转办案件后,又问询了该村村委干部,表示验收后从未收到类似举报,也未听到有群众反映此类事情。随后,乳山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随机走访当地群众并查看了化粪池等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现场询问群众反映没有渗漏现象,随机检查的化粪池均存有一定量粪液,未发现渗漏现象。 2.乳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东诸往村地下饮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要求。 | 是 | 1.责成大孤山镇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加大摸排整改范围和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2.责成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 ||
48 | 访受〔2021〕360号 | 来电 | 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村南侧广泰公司、华素制药厂、龙港纸业等工厂噪声和异味特别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 环翠区 | 噪声 | 关于“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村庄南侧广泰公司、华素制药厂、龙港纸业等工厂噪声和异味特别大,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经查属实。广泰公司实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羊亭),配备封闭的喷涂室,安装了有机废气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和粉尘处理设施,喷涂工序周围有异味,南厂界外偶尔闻到异味(南厂界远离居民区),该公司在对特种车辆强吹车调试时,产生较强偶发噪声。2020年11月,经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废气及厂界噪声均达标。华素制药厂实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在封闭车间和密闭设备系统中进行生产,配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车间观光走廊及厂界外未闻到异味。2021年1、4月,经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废气及厂界噪声均达标。龙港纸业实为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中,系统内水循环次数较多,停留时间长,水质发生了变化,产生异味,纸张烘干过程中,异味随着蒸汽溢出。在气压较低、风向合适的时候,向周边飘散,能闻到异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是 | 1.督促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增加新鲜水补充量,降低废水得用比例,改善生产用水水质。加快厌氧塔调试进程,尽快满足污水处理要求,提高污水处理效果,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2.责成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羊亭)严格控制强吹车调试管理,严禁在午休和夜间调试,调试时向周围村庄群众公示。 3.督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4.督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开展环境检测,计划5月底完成检测,下步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5.责成羊亭镇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49 | 访受 〔2021〕361号 | 来电 | 荣成市寻山街道竹村西南角猪圈异味严重,希望搬走。 | 荣成市 | 大气 | 当事人反映的猪场位于寻山街道竹村西南角,为养殖专业户,存栏130头,年生猪出栏200余头,配有雨污分流、三级沉淀池和干粪场,且设施运转正常。现场调查发现,干粪场有粪便堆积,产生轻微异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是 | 5月16日,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寻山街道指导养殖户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要求养殖户粪便及时清理还田,采取喷洒除味剂减少异味产生。 | ||
50 | 访受〔2021〕362号 | 来电 | 临港区草庙子镇佳和小区内的河从2016年开始从未清理。 | 临港区 | 水 | 信访人反映的临港区草庙子镇佳和小区,实际为嘉和花园社区,是草庙子村等7个行政村拆迁后集中安置的回迁社区,2016年村民回迁安置后,嘉和花园社区居委会联合威海市港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信物业公司”)认真落实河道巡查和保洁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河道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并对河内水草及漂浮物进行定期清理,可能偶发性存在环境不洁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35余人次清理河道垃圾、漂浮水草及水面漂浮物约32立方米。 | 是 | 1.区建设局督导草庙子镇政府、社区及港信物业公司对河道内垃圾、枯枝、水草等漂浮物进行清理,已于5月20日完成清理工作。 2.加强对嘉和花园社区内河道的巡查工作,建立河道卫生环境日巡查及监督举报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镇政府、社区、物业等及时组织开展河道水面垃圾、水草等漂浮物清理工作,保持河道卫生清洁。 3.区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使整改工作见实效。 | ||
51 | 访受﹝2021﹞363号 | 来电 | 文登区环山街道西坑村南山上有人盖房,破坏山里的生态环境。 | 文登 | 其他 | 经查属实。2019年9月25日,当事人杜某承包西坑村村南约40亩土地用于发展种植业,根据合同规定,其中包括承包地内两栋60年代的老房屋(正房7间、厢房2间),2021年5月,杜某将2间厢房拆除,重新铺设地基,准备建设看护房和厕所,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 | 是 | 已对当事人杜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20010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拆除重新铺设的地基。目前,重新铺设的地基已拆除完毕。 | ||
52 | 访受〔2021〕364号 | 来电 | 环翠区温泉镇马夼村牌子东1000米,山林原植被遭到丛某破坏,在山上建房,硬化路面,原部队的山洞被丛某峰占为己有。 | 环翠区 | 生态 | 1.关于“山林原植被遭到丛某破坏”问题。经查属实。该处目前已栽种樱桃,经比对历年影像和查阅林地保护规划,该处原为林地,属于毁坏林地行为。2.关于“在山上建房”问题。经查属实。在果园内有一处在建建筑,目前主体已完工。该房屋未办理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形成违法事实,已责令其立即拆除该建筑物。3.关于“硬化路面”问题。经查属实。硬化的路面为进山路,路面宽2.5米,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农村道路的认定条件。4.关于“原部队的山洞被丛某占为己有”问题。经查属实。果园附近有一处长约50米山洞,多年未用,山洞内原有少许塌方,被稍作整修,并安装大门,目前山洞没有存放物品。 | 是 | 1.针对山林破坏问题。已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对丛某涉嫌毁坏林地情况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待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2.针对建设房屋问题。责成温泉镇督导丛某拆除建筑物,预计6月10日前拆除到位。 3.针对道路硬化问题。由于该道路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农村道路的认定条件,暂予以保留。 4.针对占用防空洞问题。考虑安全等因素,责成温泉镇督导丛某将钥匙交至温泉镇政府,禁止其自行使用,保持防空洞关闭状态。 | ||
53 | 访受〔2021〕365号 | 来电 | 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南纸箱厂、制药厂,异味严重。 | 环翠区 | 大气 | 关于“孙家滩村南纸箱厂、制药厂,异味严重”问题。经查不属实。孙家滩村南纸箱厂实为威海先优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以高强度瓦楞纸为原料,以淀粉胶、水性油墨生产包装纸盒,车间内异味很轻,厂界无异味。制药厂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在封闭车间和密闭设备系统进行生产,配备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车间观光走廊及厂界外未闻到异味。2021年1月、4月,经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废气及厂界噪声均达标。 | 否 | |||
54 | 访受﹝2021﹞366号 | 来电 | 文登区文登营镇八里庙村宁某把别的村的生活垃圾运到到了本村河道里,从2018年到现在一直无人管,希望将垃圾清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文登 | 固废 | 经查属实。八里庙河河道内未发现垃圾,但八里庙村进山路西侧果园旁的河道岸边堆有部分丢弃衣物等生活垃圾,系周边村百姓倾倒造成,此前镇街已对周边环境进行过整治,但由于地处偏僻、没有监控,整治后仍有百姓随意乱倒垃圾。 | 是 | 已责成文登营镇立即对该处垃圾予以清理,及时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河道旁堆放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下步,将责成有关部门及镇村两级河长加大检查力度,对随意倾倒、掩埋生活垃圾等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四乱”问题。同时,责成各镇街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生活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 ||
55 | 访受〔2021〕367号 | 来电 | 乳山市诸往镇田家村苹果树被诸往铁厂扬尘污染。 | 乳山 | 大气 | 1.有组织排放情况。从实地勘查情况看,该厂的烧结机机头、烧结筛分、高炉出铁场、煤气发电锅炉、热风炉等工序均配置了除尘设施,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其中烧结机头、发电锅炉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其他废气排放设施为季度检测,未出现超标现象。 2.无组织排放情况。物料进棚,对含水高块矿进行了覆盖,料场和部分道路安装了喷水装置,厂区由洒水车一天4次洒水,进行抑尘降尘。企业按季度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未出现超标现象。 | 是 | 生态环境、诸往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喷淋工作落实到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