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31149X/2021-0232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 15:34
点击次数: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制定工作的管理,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我委于2020年1月出台了《威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章程范本》(威国资发〔2020〕1号)。2020年12月印发的《威海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求,2021年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章程管理办法。2020年1月及2021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分别印发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号)、《山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鲁国资办〔2021〕2号),对公司章程的制定进行了规范。因此我委参照上级文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责任与监督、附则6章,共39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该章主要明确了公司章程应当包括的条款和有关条款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章程一般应当包括总则,经营宗旨、范围、期限和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出资人机构或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党的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监事),董事、监事、经理层人员的资格、义务和法律责任,财务、会计、审计和法律顾问制度,职工民主管理和劳动人事制度,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附则等13项内容。

(二)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该章主要明确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修改的情形和程序。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市国资委负责制定或修改,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市国资委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告知报送单位,经沟通确认达成一致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国有独资公司在收到公司章程批准文件后,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关于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主要明确了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制定、修改的情形和程序。与国有独资公司相比,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负责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草案或修正案时,依法采取书面审议或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形式进行。

(四)关于责任与监督。明确了有关人员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法律责任和对公司章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第35条规定,“市国资委负责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违反公司章程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曲培庆

联系电话:0631-5187512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