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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78K/2021-03873 发布单位: 威海市外事办公室
内容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市外办主要负责人通过“阳光问政热线”栏目解读外事政策

来源: 威海市外事办公室
时间: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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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阳光问政”音频

一、领事认证方面问答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1、主持人: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市企业和公民个人“走出去”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用往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也随之增多;威海市外办是外交部委托的威海地区唯一的领事认证办理机构,请赵主任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公民、企业因对外交往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我国公民要去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通常需要使用某些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可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公证处申请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纳税证明等涉外公证书,向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可能需办理领事认证。

通常公民个人或企业出国办理事务或进行企业活动,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该国的有关部门会向当事人提出文书领事认证要求。如果对方要求您办理领事认证,那么您应当按对方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文书。

2、主持人:威海与韩国一衣带水,企业和公民与韩国交往频繁,在威海公证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应如何办理韩国领事认证?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在威海辖区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用往韩国使用,通常情况下由我办办理外交部领事认证后,再送韩国领馆办理领馆领事认证。

3、主持人:有位网友问,近期准备申办领事认证,听说领事认证分单认证和双认证,请问如何理解单认证和双认证?什么时候需要办单认证、什么时候需要办双认证呢?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所谓“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确定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4、主持人:还有网友咨询,其女儿在韩国留学,现需要申办亲属关系、成绩单等文书的领事认证,现人在韩国境内。需要她代其女儿办理领事认证,她的问题是:一是是否可以由她代办?二是是否可以直接只办理韩国领馆的领事认证?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第一个问题,如在国外的我国公民的出生、亲属关系或未受刑事处分等事实发生在国内,应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涉外公证,并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所以该网友可以代其女儿办理。

第二个问题,不可以。外国驻华使领馆只能确认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而不直接确认公证机构或其他证明机构的印章和签字。该网友应该首先到我办办理领事认证,然后由我办代办或其本人到韩国驻青岛总领馆申请领馆领事认证。

5、主持人:这位网友咨询,外省或威海以外的地市公证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在威海办理领事认证?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不可以。由于被委托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只有本省(市、区)内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的印章或签字备案,不能为其他省(市、区)出具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最后提醒大家:某些国家驻华使馆受人手和场地等因素限制,办证时间较长,使馆预取日期仅供参考;个别国家驻华使馆办证时间经常会发生变化。尤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国家驻华使馆尚未恢复正常对外受理领事认证申请。如需申请领事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日本因私签证方面问答

1.主持人:我们威海市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东面与日本隔海相望。自从日本在山东省设立总领事馆后,威海与日本增进了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人员往来也愈加频繁。因此许多出访日本人员需要申请日本因私签证。请赵主任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好的,主持人。随着我市与日本各方面的交往日益成为常态化,我市的许多企业、公民个人因商务洽谈、文化交流、留学、探亲、工作等目的会持因私护照申请签证,称为因私签证。日本因私签证主要包括短期商务、探亲访友、在留资格、医疗签证、过境签证、旅游观光签证(需通过领馆指定的旅行社申请)等几大类;因私签证的种类和所需材料是由领馆规定的,申请人需按照领馆规定的签证种类和签证材料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签证。

2.主持人:日本领馆签证政策近期有何新规定?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受疫情影响,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今年年初入境政策有新变化。领馆于3月22日起仅受理日本人配偶或子女、永住者及永住者配偶或子女、定住者和医疗等六类签证,以及8月10日通知新增的家族滞在签证。

此外,入境日本的所有人员须提交出国前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交根据检测证明填写的“检查申报书”,“检查申报书”请使用日本外务省官网上登载的指定格式(PDF)。

3.主持人:有网友咨询目前领馆受理日本签证申请大约几个工作日?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上述签证申请,领馆不设有标准审查期限;此外,签证发给前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领馆不接受签证进度及签证发给时间的相关问询,以及提前发给签证等相关手续。另外,根据审查结果,也可能不发给签证;另外提交签证申请后,领馆会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要求追加相关资料。    4.主持人:有威海本地居民问如果想去日本旅游,应该怎样申请旅游签证?请赵主任解答一下。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关于日本旅游签证,日本领馆指定给了旅行社, 威海地区有两家旅行社可以受理日本旅游签证:威海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威海中国国际旅行社。所以申请旅游签证请到上述有关旅行社办理。因疫情原因目前该签证类型领馆尚未开放。

5.主持人:上述签证措施有效时限会到什么时候?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上述新措施将在当前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如发生变更或终止,领馆会通过官方网站等对外通知。

申请人如取得签证要入境日本的,一定要按领馆公布的“注意事项”要求做,具体规定可查看领馆网站或咨询业务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631-5817945。

三、领事保护方面问答

1、主持人:为尽可能避免在海外陷入危险,我国公民在前往海外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首先,行前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驻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网站、组团旅行社网站,关注“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保存旅行途经地和驻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相关海外旅行提示、安全提醒等信息,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入出境规定、法律法规等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

外交部及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布的海外安全提醒共分三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注意安全”、“谨慎前往”和“暂勿前往”。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关国家,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其次,检查护照、签证、机(车、船)票,购买医疗、意外类商业保险,进行体检或预防接种。

此外,要慎重携带个人药品,避免携带违禁物品,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最后,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 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在护照“应急资料”页内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随身携带,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2、主持人:赵主任,有网友问,如果护照在海外遗失、被偷或被抢,该怎么办?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一旦发生上述情况,请立即向当地警察部门报案,以便向当地移民局申请出境签证时备用,同时向就近的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以供回国使用。

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所需的有关材料为:本人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护照遗失/被盗抢的情况说明及照片。另外,如果准备了我上面提到的那套护照、签证、身份证复印件,也请提供给使领馆。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涉案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主持人:有网友问,如果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人身侵害,该怎么办?

市外办主任赵广洪: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报警记录)复印件。与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联系,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

领事官员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如有性别要求)听取您的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您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提供医院名单;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您与家人、朋友或雇主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或干涉当地法庭的审理,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