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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6-09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6-10
    • 发文字号:威政字〔2020〕3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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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字〔2020〕3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全力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为着力点,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结构优化,着力破解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育人与用人“两层皮”问题,系统构建起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对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思路。积极参与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重、横向融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纵向贯通,学校教育与行业企业双向联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立足实际,系统谋划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布局,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发展质量,为威海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

            ——办学方向。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系统构建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体系,创建高位、优质、特色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办学形式。统筹专业对接产业布局,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探索实施多种体制办学。

            ——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带动战略,推进体系化培养,造就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建立健全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打造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

            ——发展机制。加快职普融通、中高职贯通,搭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阶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充分激发办学活力。

            二、推进职业院校高位优质发展

            (三)确立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方向。支持威海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建设,争取进入下一轮“双高计划”高水平院校行列,依托高水平专业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推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加挂技师学院牌子。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争取与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开展“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争取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市卫生学校、威海市文登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市水产学校、乳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积极创建省级高水平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成立贯通培养联合体,实行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办学。依托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建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向高品质艺术综合高中转型;威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实行多元化优质办学。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并与公办学校错位特色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重点推动1—2所高等职业学校、2—3所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级高水平院校。到2022年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

            (四)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全面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严格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审批,重点发展初中后五年制、中高职“三二连读”、高中后三年制等专科层次和高级工、预备技师等职业教育层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优先与在威高职院校合作。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主动应对“职教高考”制度,提高“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继续学习需求。2022年实现高职教育基本普及。

            (五)提升信息化育人能力。制定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威海市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职业教育智能化校园、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全覆盖。对接山东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区市(校)三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加快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智慧教室、智慧实训室、虚拟仿真工厂等智能教学空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推行慕课教学、仿真实训,模拟真实工作场景,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教育新体系。到2023年,初步完成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库建设,建设60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创建5所以上市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示范校,争创省级试点市、区市和试点校。

            (六)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落实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可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购买培训服务,共建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展职工技能竞赛、上岗、转岗、技术技能、特种作业等在岗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市级组织相关校企三年内共同开发不少于100个培训项目,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培训项目库;鼓励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拓展培训领域,以优质职业教育带动社区教育,服务终身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年培训量达到100万人日。试点建立职业培训学分银行和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

            (七)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合作。推动职业院校与国际院校、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合作,引进先进理念、资源与标准,举办高水平国际教育项目;支持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探索国(境)外知名企业独资办学,鼓励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支持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设境外职业学校、研发机构,开展劳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支持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教育国际论坛、国际产学研合作联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威海职业教育品牌。

            三、加强产教深度融合

            (八)统筹专业对接产业布局。根据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威海国际海洋科技城建设规划和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布局规划与发展定位,统筹全市专业设置,出台威海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发展先进装备与智能制造、5G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碳纤维等复合材料、现代智慧海洋、精品特色餐饮旅游、跨境电商服务贸易、高端医疗智慧康养、智慧农业、时尚与休闲运动产品等专业群,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同步调整、协调布局,推动各职业院校专业错位优势发展。构建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调控,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淘汰落后专业,推进学校间专业整合。升级改造计算机网络技术、农村经济管理等传统产业相关专业。2021—2023年,新建服务机器人装调与维护、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智能养老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航空摄影测量、新能源汽车装调与维修、冷链物流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和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等一批急需人才的紧缺专业。“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市级以上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九)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到2023年,争取30家企业通过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2019年以来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开设专业、开办二级学院,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十)强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职业教育“学校、家庭、企业、社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实施“威海工匠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遴选500名中高职学生作为培养对象。大力推进学徒制、“1+X”证书制度,将用人标准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融入教育评价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设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岗位。鼓励学校按专业在企业设立学徒基地,到2023年,建设15个以上市级示范性企业学徒基地。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订单班、冠名班以及校企共同举办专业等方式,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继续推进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升级改造,探索“以专业办企业,以企业促专业”的产教融合模式,支持依托专业举办实训性生产企业(车间),承接校内外生产服务项目,推动职业院校生产性实训。

            (十一)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以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为主干,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组建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举办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到2022年,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达到100%,争取2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进入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育人功能,不断整合优化实训资源和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试点推进各参与方以产业链、资产链和人才链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通过开展创客教育、技术研发等活动,不断优化育人过程。支持职业院校加入威海市对应行业协会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入驻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双方资源集聚优势和校企合作纽带作用。推进职业教育与园区联结、与行业联合、与企业联盟,推动建设荣成蓝色经济产教融合示范区、高区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南海国际特色职教园区。鼓励建设国家、省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建设省级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基地和示范园。

            (十二)健全区域实习实训基地体系。依托威海市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建设威海市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作为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的平台。研究院建设坚持与产业技术进步相适应,同步规划,适度超前布局,与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错位互补,面向全市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社区,统筹组织专业实训教学,开展“双师型”师资培训、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证书培训考试、技能大赛、技术研发、技术交流和创新创业等,打造威海市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各区市、开发区要依托职业院校或大型企业建设区域共享性的智能(仿真)实习实训中心。到2023年,争取5所实训基地进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5所进入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行列。

            四、打造高水平专业队伍

            (十三)构建专家治校、名师领教新生态。加快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管理体制创新,遵循教育规律和职业教育类型特征,采取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等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方式,选拔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形成年龄、经历、专长等方面的合理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对打破身份等限制选拔、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以及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担任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当实行聘任制。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到2023年,重点培养10名省级教学名师、30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00名左右青年技能名师;市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技艺名师工作室、1个技艺传承平台。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到2022年,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80%。对接“1+X”证书制度,培育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师,鼓励考取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证书。实现校长教师培养体系化,加强5年一轮次的全员提升培训。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与大型企业建设5个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争取1—2个进入省级、国家级行列。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高职院校挂职培养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职业院校全职引进的符合市“英才计划”标准的地市级以上名师、首席技师、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及技能大赛获得者等人才,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工作补贴。

            (十四)提升职业教育研究水平。强化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建设,改革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国家公共基础课要求和本地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建设需要,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充实壮大教研力量。聘请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专家、骨干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素质过硬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健全市、区市、校三级教研队伍,完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创新教研机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人员、省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院校参与,组建跨区域、跨领域、跨界别的研究团队,开展协同攻关,培育一批优秀教科研成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制度,指导产业人才精准培养,更好服务高水平发展。安排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

            五、创新职教发展机制

            (十五)加快实施职普教育融通。科学制定高中段招生计划,确保职普比例大体相当。试点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通发展联合体,实现课程、师资交流互补,允许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职普融合。自2020年起,试行普通高中教育二次选择,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可选择转入职业学校。强化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增强师生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现代职业教育通识培训。依托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实习实训中心等建设50个以上市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为学生技能选修、生涯规划和职业研学提供支持。

            (十六)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制定出台威海市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实施方案,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调整下放市属职业院校中层科级职务任免备案权限,进一步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有关权限下放后,各院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自主组织实施中层科级职务调整,履行事后备案程序。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可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承办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职业院校可参照国家、省、市有关奖励政策对获奖师生实行奖励。

            (十七)改革教师招聘和绩效工资制度。职业院校新招聘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支持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对公开招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制定出台威海市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六、强化发展保障机制

            (十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党建工作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落实各级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教育等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队伍建设、学校发展、育人评估、考核奖励等管理和指导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认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在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技工院校管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牵头落实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不断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办学主管部门要承担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责任;探索建立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机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宣传部门要加大工匠精神和劳模优秀事迹宣传力度,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时代风尚和浓厚氛围。

            (十九)建立健全财税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社会个人参与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执行免学费补助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收费情况,结合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给予补助。市级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校企合作项目推进、市级高水平专业建设、职业教育教研等方面。2021—2023年,市级财政对我市规划建设的急需紧缺专业,在审核认定达标后,按学校新增教学设施设备投入以不低于2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进入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的牵头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将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和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税务部门要落实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二十)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强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有关部门履职考核,市委、市政府定期督查调度,结果作为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有关部门考核奖惩重要依据。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情况与毕业生留威就业率纳入职业院校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奖补、项目安排、评先选优等挂钩。


            附件: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任务清单


    附件

     

    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支持威海职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建设,争取进入下一轮“双高计划”高水平院校行列,依托高水平专业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

    2

    推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加挂技师学院牌子。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荣成市政府

    3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争取与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开展“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乳山市政府

    4

    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争取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文登区、荣成市政府

    5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市卫生学校、威海市文登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市水产学校、乳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积极创建省级高水平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成立贯通培养联合体,实行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办学。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政府

    6

    依托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建设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登区政府

    7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向高品质艺术综合高中转型,威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实行多元化优质办学。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8

    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并与公办学校错位特色发展。到2022年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9

    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重点推动1—2所高等职业学校、2—3所中等职业学校创建省级高水平院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0

    制定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威海市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市职业教育智能化校园、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全覆盖。对接山东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区市(校)三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设一批智慧教室、智慧实训室、虚拟仿真工厂等智能教学空间。到2023年,初步完成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库建设,建设600门以上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

    11

    到2023年,创建5所以上市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示范校,争创省级试点市、区市和试点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12

    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可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企业向职业院校购买培训服务,共建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展职工技能竞赛、上岗、转岗、技术技能、特种作业等在岗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市级组织相关校企三年内共同开发不少于100个培训项目,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培训项目库;鼓励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拓展培训领域,以优质职业教育带动社区教育,服务终身教育,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年培训量达到100万人日。试点建立职业培训学分银行和职业院校社会培训征信系统,诚信记录向社会公示。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3

    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威海职业教育品牌。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外办

    14

    出台威海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构建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调控。2021—2023年,新建服务机器人装调与维护、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智能养老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航空摄影测量、新能源汽车装调与维修、冷链物流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和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等一批急需人才的紧缺专业。“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市级以上高水平中职专业(群),1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5

    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到2023年,争取30家企业通过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对2019年以来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6

    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办专业、二级学院,推动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7

    实施“威海工匠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遴选500名中高职学生作为培养对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

    大力推进学徒制、“1+X”证书制度。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9

    鼓励学校按专业在企业设立学徒基地,到2023年,建设15个以上市级示范性企业学徒基地。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0

    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设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岗位。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21

    探索举办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到2022年,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达到100%,争取有2个以上职业教育集团进入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

    推动建设荣成蓝色经济产教融示范区、高区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南海国际特色职教园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科技局,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3

    鼓励建设国家、省产教融合示范区(园),建设省级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基地和示范园。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科技局、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4

    依托威海市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建设威海市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作为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的平台,打造威海市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

    各区市、开发区要依托职业院校或大型企业建设区域共享性的智能(仿真)实习实训中心。继续推进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升级改造。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6

    到2023年,争取5所实训基地进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5所进入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行列。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27

    加快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管理体制创新,采取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等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方式,选拔职业院校领导班子人员,形成年龄、经历、专长等方面的合理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对打破身份等限制选拔、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以及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担任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当实行聘任制。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政府

    28

    职业院校全职引进的符合市“英才计划”标准的地市级以上名师、首席技师、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及技能大赛获得者等人才,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工作补贴。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29

    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到2023年,重点培养10名省级教学名师、30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00名左右青年技能名师;市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至少建设1个技艺名师工作室、1个技艺传承平台。对接“1+X”证书制度,培育一批职业技能证书培训教师,鼓励考取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证书。实现校长教师培养体系化,加强5年一轮次的全员提升培训。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建立中职教师到高职院校挂职培养制度。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0

    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到2022年,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80%。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

    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与大型企业建设5个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争取1—2个进入省级、国家级行列。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2

    强化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建设,改革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国家公共基础课要求和本地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建设需要,配备专职教研员。聘请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专家、骨干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素质过硬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健全市、区市、校三级教研队伍,完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安排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33

    试点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融通发展联合体。强化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中小学教师现代职业教育通识培训,自2020年起,试行普通高中教育二次选择,学生完成第一学年学业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可选择转入职业学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34

    依托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训中心等建设50个以上市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为学生技能选修、生涯规划和职业研学提供支持。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

    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威海市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实施方案,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可按规定在目录外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6

    改革教师招聘和绩效工资制度。职业院校新招聘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支持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对公开招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威海市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财政局

    37

    建立健全财税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行业、企业、社会个人参与的多元化成本分担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执行免学费补助政策,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收费情况,结合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给予补助。市级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将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和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

    38

    落实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不断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加大工匠精神和劳模优秀事迹宣传力度,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时代风尚和浓厚氛围。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39

    探索建立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机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

    市委组织部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0

    市级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有关部门履职考核,市委、市政府定期督查调度,结果作为对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有关部门考核奖惩重要依据。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情况与毕业生留威就业率纳入职业院校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奖补、项目安排、评先选优等挂钩。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