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告
2020年第4号
关于召开核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核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东山宾馆贵宾楼贵宾会堂
三、听证方案
(一)听证项目:核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完善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二)背景及实施理由
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原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办法的通知》(威价发〔2018〕46号)等规定,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制定配气价格,并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三)主要内容
1.核定市区天然气配气价格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对威海城市燃气企业近三年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居民和企业承受能力,拟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78元/立方米。
2.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1)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
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计算公式:
居民用气联动调价额度=(计算期居民用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基期居民用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1-管网损耗率)
联动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现行销售价格+居民用气联动调价额度
(2)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
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非居民用气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即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气化的LNG等)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当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变动幅度未达到8%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其实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计算公式:
非居民用气联动调价额度=(计算期非居民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基期非居民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1-管网损耗率)
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现行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联动调价额度。
(3)损耗率最高不超过5%。
四、成本监审结论
经成本监审,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7-2019年市区管网配气平均成本为0.50元/立方米,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2017-2019年管网配气平均成本为2.11元/立方米。
五、听证人
刘春雨 市发展改革委
王 华 市发展改革委
刘 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听证会参加人(31人)
(一)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
李 青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人(2名)
林吉爽 威海市委党校
梁可志 山东大学(威海)
(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9名)
王 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王 珊 市民政局
徐新和 市司法局
刘海静 市财政局
于丽君 市商务局
李桂娟 市市场监管局
李忠远 市消费者协会
孙念超 市工商联
王 静 市中小企业协会
(四)消费者参加人(15名,按照字母顺序)
陈伟 丛翠霞 丛杰 丛培育 丛日强 丛燕妮 姜芙 姜忠强 李肖峰 戚淑妮 盛兰花 石峰 王倩明 张恕 张水玲
(五)经营者参加人(2名)
齐 东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张小冬 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六)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
李建强 贝卡尔特(山东)钢帘线有限公司
徐 彬 威海抱海大酒店
七、旁听人员(2名,按照字母顺序)
刘琳琳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张东方 望海社区
广大市民如对市区核定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好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5231419;电子邮箱:JGGL@wh.shandong.cn。
特此公告。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