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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856435T/2019-02705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内容分类: 年度计划 成文日期: 2019-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2019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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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和2018年度全市工作总结表彰暨“工作落实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树亮点”要求,立足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把握“三个一流”目标定位,贯穿一手抓实监管、一手抓实服务两大主线,突出“两手抓两手硬”,强化改革创新,加强工作融合,推进综合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竞争环境,净化消费环境,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市场准入效率再提升。

1.继续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落实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目录政策,全面实行简化程序审批,精减营业执照、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等审批材料。精减整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优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程序,复审、发证、补领证书等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当场发证。继续压减审批时限,对于实施承诺发证的许可事项,形式审查合格后,全部实行1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由申请人提交改为在线获取;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和现场核查时限,需现场核查事项压缩到8.5个工作日,不需现场核查事项压缩到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当场办结。推行全程网上办件,对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3.加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指导支持力度,争取2019年年底前5个仿制药品种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并上报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跟踪国家有关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备案政策,争取将目前在国家药监局实施的非特化妆品进口备案工作尽快下放至我市,促进进口化妆品通关便利化。(责任单位:药品生产科)

(二)知识产权服务再优化。

4.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发挥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深入落实《威海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统筹部署和整体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强化专利创造和运用。完善支持激励政策,指导企业开展核心专利培育,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力争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件。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政银保”试点工作,促进质押企业数量、融资额度“双增长”。加强专利导航、预警和分析评议工作。(责任单位:知识产权局)

5.实施商标增量提质行动。推动商标总量持续扩容。开展商标知识培训活动,培训企业400家;遴选40家企业进行针对性指导,力争全年新增注册商标6000件,总量突破3.8万件。推动创建国际商标,对200家外贸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知识培训;加大指导力度,力争2019年马德里国际商标达到100件。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力争新增地理标志商标3件,总量达到51件。提升商标服务水平。走访全市45家商标代理机构,指导其发挥专业优势为商标发展服务;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恶意抢注行为,保护我市商标品牌。(责任单位:商标科)

(三)精准服务企业再加强。

6.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双对接”活动。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组织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双对接”活动。对接企业融资,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组织协调7家银行、200家私营企业举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创新融资对接说明会。对接现代技术,提升私营企业整体水平。组织私营企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参加全国性洽谈会、展览会;开展“智创威海·动能转换看民企”活动;举办“增强民营企业家法治观念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民企活动;举办“2019年民企进校园人才招聘”活动;举办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专题培训班,培训企业不少于200家。(牵头单位: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7.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大力推进“个转企”,推动不少于19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小升规”“规改股”任务,推动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广告业等行业小微企业。(牵头单位:企业注册局,责任单位:商标科、广告科、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8.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制定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工作方案,按照“双强十好”标准,确定10家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落实《关于开展“党员诚信示范商户”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从市级党员诚信示范商户中评选10家“威海市模范党员诚信示范商户”。积极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力争新认定2家,总量达到17家。抓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覆盖工作。(责任单位: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

9.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在中韩广告产业联盟基础上,推动建立中日韩广告产业联盟,搭建中日韩广告产业交流对接平台,组织广告企业开展交流互访活动,促进中日韩广告产业合作发展。采取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广告产业发展调研。组织广告协会及重点广告企业赴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对接考察学习。培育广告行业龙头企业5家。(责任单位:广告科)

10.开展“联百企、构亲清”精准服务企业行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企业机制,全面梳理创新创业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上门服务;面向广告、电子商务、工业产品、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开展针对性法律培训和行政指导,防范职业索赔等经营风险,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医药企业开辟产品注册、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等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牵头单位: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11.加强合同指导服务。召开涉农行业协会座谈会,制定推行2种涉农类合同示范文本,促进涉农合同主体守法经营、依法签约、诚信履约。落实《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科)

二、深化专项整治,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一)加大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12.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中小微企业融资、物流领域相关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等违规收费行为,抽查率不低于10%。开展医药收费专项检查,对定价药品及医疗收费、医用耗材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对医院的抽查覆盖率不低于10%。开展重要时期、重要节日、重要活动和旅游旺季期间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专项治理。在各小区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设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标志牌,明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覆盖率达到100%。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完善市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场收费公示牌的监制和公示内容;结合智能化停车的要求,出台新的停车场收费公示具体办法,探索推广APP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加大检查和抽查的频次,完善提醒告诫和价格承诺等预防性监管措施,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开展通信行业收费透明、选择自由、明白消费的体验活动,在3家市级电信公司推行电信资费收费信息告知提醒、消费清单到户制度。(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局)

13.加强公平竞争政策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严格审查标准,加大新制定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覆盖率达到100%,防止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牵头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公平交易局)

14.强化竞争执法。坚持问题导向,以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为重点,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消除监管盲区,拓宽执法领域,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助省局做好垄断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局)

15.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会同公安机关,持续打击聚集型传销和网络传销。推动各区市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加大防范打击传销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基层镇街、社区人员力量,完善网格化全民防控体系,建立传销情报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局)

16.强化直销监管。探索构建全市统一的直销会议“网上报备平台”,实现直销会议信息网上实时报备。区市局对直销企业各类会议100%纳入日常监管,市局对直销企业会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全面摸清我市直销行业底数,并建立台账。出台规范直销工作意见,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局)

17.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对保健品、保健食品、生物科技类型企业的官网和网店进行监测,对涉嫌违法违规宣传用语,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措施。强化会议营销监管,组织摸清会议营销场所底数并建立台账。出台加强会议营销管理工作意见,推行“场所经营者承诺制”,进一步严格管控会议营销场所和会议营销活动。加强对会议营销活动的日常监管,对登记在册会议营销场所的会议营销活动实行“三个百分百”监管(会议组织者100%报备,场所提供者100%报告,区市局100%派员现场监管)。(牵头单位:公平交易局,责任单位:广告科、消保科、网监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质监稽查支队、食药稽查支队)

(二)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开展打击侵犯知名商标品牌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的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展会专项执法行动,组织春秋两季渔博会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渔具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区市局对其他展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市局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10%的比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个体网店名单,由区市局开展实地检查。(责任单位:商标科)

19.加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对省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国家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等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案件线索查看接收率和处置率均达到100%。建立第三方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对市县两级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对全市主要媒体广告发布监测率达到100%。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美容服务、投资理财、政治导向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媒介广告进行监督检查,叫停发布至少15条,规范轻微违法至少15条,对严重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并曝光10个广告违法典型案例。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传统媒体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开抽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对市级大众传播媒体单位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信用评定,全年完成12次信用评价。开展普法培训教育,培训500人次以上。推动广告协会出台《威海市广告行业自律规范》,完善广告行业自律机制。(责任单位:广告科)

20.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贯彻《电子商务法》,落实电商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对我市16家重点电商平台实施常态化线上监测,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规范,电商平台亮照率达到100%。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2019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网络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召开行政约谈会,约谈美团网、赶集网、饿了么等外地电商平台威海代理机构,规范其网络订餐、团购、食品销售等网络广告用语,降低电商平台虚假宣传等投诉举报率。(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净网”专项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监管原则,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检500批次,对不合格问题食品依法进行查处,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保障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食药稽查支队,责任单位:各食药业务科室)

21.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发挥查无联席会议作用,坚持“打疏结合、以疏为主、以打促疏、标本兼治”原则,以小旅馆、小餐馆、小浴池、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等“五小”行业为重点,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责令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牵头单位:企业注册局,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局、质监稽查支队、食药稽查支队、价格监督检查局)

(三)加强假冒伪劣行为整治。

22.组织开展“双打”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双打”实施方案,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工作推进会。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系统“双打”实施方案,推进全系统双打工作。(责任单位:商标科)

23.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以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在春耕、秋种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标准、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双打”成员单位)

24.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食品生产环节,重点组织开展以治理兽药残留和非法原料为主的肉制品专项整治、植物油和酒类中的塑化剂排查、饮用水中的微生物整治、水产品中的重金属治理、海参中的兽药残留整治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两台账”管理制度。开展“保健品”乱象整治,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酒类、特殊形态食品等品种的“四非”行为(非法生产、非法标识、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食药稽查支队)

食品经营环节,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开展节日市场、学校周边、进口食品专项整治;与住建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院食堂专项整治;开展旅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旅游重点区域和夏秋季、传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食药稽查支队)

  1. 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电商平台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网监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四)加快放心消费城市建设。

    26.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发挥放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进落实《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和建设放心消费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旅游、日用消费品、通信等12大领域为重点,积极培育放心消费公示单位,强化正面引导,促进行业自律。严格评选标准,加强信用审核,开展消费体察,筛选确定放心消费公示单位达到200家。继续开展“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新增承诺亮诺践诺单位不少于30家。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不少于30处。(牵头单位:消保科,责任单位:网监科、消费者投诉中心)

    27.健全跨国消费维权机制。深化威海仁川消费者维权联盟合作,邀请韩国仁川消费者维权组织来威共同召开建立跨境消费者投诉公示制度研讨会,开展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跨境消费环境。(责任单位:消费者投诉中心)

    28.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突出重点消费者群体,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度,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进老年大学、进社区、进商场(企业)、进校园、进帮扶村等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开展旅游行业体验调查,组织约谈旅游景点,反馈问题并督导整改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及整改结果,倒逼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建设,提高维权效能,净化消费环境,打造“放心消费·诚信威海”品牌。(牵头单位:消费者投诉中心,责任单位:消保科)    

    三、突出风险管控,巩固深化示范带动,筑牢质量安全屏障

    (一)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29.实行风险会商研判。每季度分领域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针对突发情况开展专题会商,依据日常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以及投诉举报等信息,精准确定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制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30.实行风险清单管理。根据风险会商结果,分领域、分环节制定市场监管风险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实现“风险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办结时效化”。(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二)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31.推进“食安威海”品牌引领行动。发挥食安委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监督检查等职能,进一步巩固深化“双安双创”工作。落实《“食安威海”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品牌创建和示范创建。继续深化“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年度复审。大力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对各区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科,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32.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制定风险防控模板,分类推进规范化创建,重点是肉制品、乳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其中,乳制品企业原辅料管控率100%,成品乳制品自检自控率100%;肉制品企业审核原料供应商40%以上,成品肉制品自检自控率50%以上。继续实施“一事双查”的飞行检查,全年不少于40家次;试行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对部分高风险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公开评价;探索实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制度;创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1处和示范企业7家;鼓励企业推行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HACCP、ISO22000等认证企业数量增加8家。新增参加食品安全责任险企业20家。(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

    33.深化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治理。强化源头治理,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四个一”建设规范化水平;督促市场开办者规范快检运行,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入场时实行批批快检;定期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及时公布快检结果;提升食品农产品快检能力,在全市4家批发市场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快速检测;创建3家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科)

    34.加强商超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商超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在部分大型商超实现食品二维码的软件开发和扫码管理;创建10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创建进展情况;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商超后厨的检查指导,升级改造卫生设施设备,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商超食品加工制作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科)

    35.推动“一票通”制度全面落实。督促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购销“一票通”;对食品供货商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通过网站公示食品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引导经营者选择管理规范的食品供货商;对食品供货商未开票或开票不规范等问题,经责改仍不到位的进行立案处理,促进“一票通”制度落实。推行鲜鸡蛋合格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强化准出准入衔接。(责任单位:食品流通科)

    36.加大学校(含托幼机构)“四查”制度落实,对学校食堂检查每季度不低于1次,市级联合教育部门飞行检查每半年不低于1次。对小饭桌登记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量化分级评定“全覆盖”,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优良率达到100%。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继续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大中型餐饮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90%,全市“明厨亮灶”示范店达到300家。(责任单位:餐饮监管科)

    37.实施“三小”规范提升行动。在加强小作坊监管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小作坊规范提升生产条件,帮助有条件的小作坊转变为生产企业。推进人和干制海产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申请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推动“乳山市天天美食加工中心”扩大规模,完善管理措施。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到年底80%以上小作坊达到“六项标准”要求,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黑作坊等违法行为。制定小餐饮示范街区标准,引导小餐饮进入集中经营场所集中经营。规范和指导食品摊点和小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六项标准”,打造食品摊点管理示范样板和小餐饮示范街区。新创建“三小”示范街区7处以上。(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38.强化实施精准抽检。突出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公众关注品种,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突出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主要销售环节,做到每季度有方案,每月有抽检,全市食品监督抽检数量达到每千人7.5批次以上。市级监督抽检4760批次;市局重点组织实施专项抽检1200批次、评价性监测1400批次。(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科,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监管科)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

    39.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加大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市局检查19家批发企业、16家有仓库的连锁总部、45家零售药店。对药品使用单位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心血站和疫苗接种单位等实施全覆盖检查,对村卫生室、社区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基层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50%以上,市局检查20家疫苗接种单位、30家医疗机构;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5家疾控中心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全市疫苗接种单位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50%;继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完成300批次中药饮片抽检;实施靶向性药品抽检,市级药品监督抽检700批次。(责任单位:药品市场科)

    40.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高质量推进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园区建设。针对国抽、省抽未覆盖的高风险产品和问题产品,开展市级医疗器械抽检80批次。开展在用治疗类医用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农村医疗器械市场、医疗美容机构和各类小诊所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行动;对9家三级以上医院和40家冷链管理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1次,加大对其他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飞行检查力度。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责任单位:医疗器械科)

    41.加大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市局检查9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其中,酒店、洗浴中心、理发店、美容院等高风险单位占比不少于30%;区市局对辖区化妆品批发业户、商场、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的超市、化妆品专卖店以及高风险单位全覆盖检查,对风险较小、兼营化妆品的小经营业户检查覆盖率50%以上。市级监督抽检化妆品145批次。(责任单位:药品市场科)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4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特种设备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设备监管,全市重点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特监科、特检分院)

    43.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修订《威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出台电梯投保责任保险意见,公众聚集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电梯投保责任保险达到70%以上;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完成对全市30%老旧电梯的评估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考核、电梯维保技能比武竞赛,充分发挥“电梯管理与应急处置服务系统”功效,每半年发布一次电梯系统运行情况报告,提高电梯维保质量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特监科)

    44.加强气瓶管理。开展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杜绝使用报废、超期未检气瓶现象;完成《威海市气瓶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完成车用气瓶充装动态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特监科)

    (五)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5.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全面摸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制定2019年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探索建立“网络抽检”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业产品网上抽检。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生产企业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危化品、消防产品、电动机等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家检查,围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机动车零配件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工业产品隐患清单管理,对各类检查、抽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督导企业整改质量问题,形成督导通报、整改落实的闭环管理模式,及时排查和消除产品质量隐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责任单位:产品质量监督科)

    46.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以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和舆情反映较多的领域为重点,开展儿童用品、消防产品、易燃家电等领域的抽检,市级抽检分别不少于60个批次、30个批次、60个批次,总抽检量不少于150个批次。强化抽检结果公开和数据分析,抽检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开展3次抽检数据分析。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立案查处。组织区市局开展服装、电动车、装饰材料等领域的抽检,抽检量不少于850个批次。(责任单位:消保科)

    47.强化流通领域成品油、燃料油、散煤质量监管。全力配合保障环保督察工作落实到位,对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事项,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持续跟踪落实。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燃料油、散煤质量监管。开展柴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柴油经营单位进行100%全覆盖抽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对流通领域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进行100%全覆盖抽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散煤质量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全市燃料油经营企业进行重新摸底,并建立“一户一档”;组织开展燃料油质量抽检,实现对燃料油经营企业100%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的油品、散煤,及时向生产厂家所在地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形成质量倒逼机制。及时将抽检情况录入全省成品油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油品质量动态监管。(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四、推进质量提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48.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落实《威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对照省级预验收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定期调度相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整改符合新标准要求。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发展大会,表彰2018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引导骨干企业学习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开展2019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实验室开放、质量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工作氛围。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将我市质量工作作为“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典型,获得国务院批准列为激励支持的地方。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实施“标准领航”“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品牌高端化”和“质量强基”四大工程,开展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责任单位:质量科)

    49.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威海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形成层次丰富、优质高效的质量供给体系。围绕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智能制造装备(工具)、纺织服装与时尚创意等重点产业,分行业出台产品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加大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力度。开展质量品牌和首席质量官培训,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质量科)

    (二)开展品牌高端化行动。

    50.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发挥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和市品牌促进战略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品牌建设发展调查研究,优化完善“优品威海”品牌宣传推介公共服务平台,丰富品牌宣传内容,提升我市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质量科)

    51.加大品牌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确定体系认证扶持方案,完成2018年度品牌奖励和扶持资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提高企业品牌创建积极性。(责任单位:质量科)

    (三)开展标准领航行动。

    52.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建立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运行高效、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威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规范我市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开展。(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53.推进重点标准化项目启动建设。推动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154个威海市标准化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医疗器械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海洋标准质量战略发展研究平台建设,开展涉海领域标准研制,推广《海洋牧场休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实施应用。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服务力度,采取针对性培训、专家指导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精准服务。(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54.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委总体部署,围绕我市产业特点,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的比对分析、技术验证等对标达标活动,提升企业产品标准水平,带动产品质量上档升级。(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55.制定精致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城市精当规划、精美设计、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精明增长,制定《威海市精致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精致城市”建设标准引领。(责任单位:标准化科)

    56.加强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以“威海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式标准化技术服务。完善“韩国标准法规信息与预警服务平台”各项服务功能,及时获取最新的韩国标准、法规、认证认可等信息,不断完善平台的韩国标准法规资源库,打造成国内一流的韩国标准法规资源中心,为企业提供韩国标准、法规、信息的查询、下载等服务。加强中韩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最新的市场准入和出口预警信息服务。(责任单位:信息所)

    (四)开展质量基础提升行动。

    57.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开展“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为企业提供“零距离”计量检测服务,通过山东省大型设备共享平台向全社会开放共享大型计量检测专用设备,为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等过程中计量技术改进活动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开放计量实验室、开展培训等活动,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计量技术服务。开展计量监督工作,开展加油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民用四表计量监督检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项,满足量传溯源需要。强化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对计量器具制造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提升全市计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计量科、计量所)

    58.加强认证工作。推动市政府出台《威海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威海市2019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和机动车、食品、环境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自愿性认证活动,重点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建设,争取年底新增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0张以上。(责任单位:质量科)

    五、强化改革创新,加强能力支撑,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化、常态化,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相关信息,完善市场监管抽查功能,建设新的检查对象库与检查人员库。(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60.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切实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对各级各执法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市场监管领域,健全部门之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市场监管系统各执法条线全面实行联合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二)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61.牵头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实行月度通报制度,扎实做好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推动各级办案机构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落实省政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大督导调度和指导力度,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等信息,不断扩大归集公示覆盖率。(牵头单位:企业注册局,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单位)

    62.加大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严格执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指导并做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和移出工作。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强化高管任职限制、限制评先评优等联合惩戒。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状况,采取不同检查频次。(牵头单位:企业注册局,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63.强化信用示范引领。开展2017-2018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分阶段、按步骤做好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合同行为,重视守法诚信,提升信用水平。开展“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公示活动,争取公示2家以上省级文明诚信市场。(责任单位:市场科)

    (三)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64.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全面梳理市局在用信息化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实现市场监管数据本地汇集存储,归集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检验监测等各类业务数据,构建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逐步实现监管对象“一企一档”。挖掘利用现有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应用,构建全市市场主体大数据监管平台,为靶向性监管执法提供指导和服务。突破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领域的智慧化应用工作。深入推进网络订餐第三方大数据抓取应用工作,推广使用3.0升级版本,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推动其他监管环节和领域应用第三方大数据抓取服务,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信息科)

    65.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三个中心”建设。继续提高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新增食品、保健食品等检测项目100项以上,新增食品基因成分检测资质,完成食品农产品检测任务3600批次以上。加强药品检测中心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实验室能力建设活动,全力承接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至少参与4项国家局组织的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完成380批次省级药品抽检工作和700批次以上日常监督抽检任务。完成医疗器械中心装修施工、设备采购并投入使用,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与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做好前期对接,保证中心建成后顺利开展工作。(责任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医疗器械中心)

    66.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制订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计划,每半年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药械质量监测报告主体责任。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医疗机构,推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一键生成系统,提高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效率。优化上报单位结构和监测报告结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数量所占比例不低于50%,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百万人口不低于65例。加强报告质量控制,建立报告真实性核查制度,及时查找雷同、集中、重复报告及其他高度怀疑有真实性问题的报告;按要求完成报告审核和评价,提高日常审核评价的时效性。进一步推动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由一般性的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向风险信号挖掘、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转变,挖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信号不少于4例。(责任单位:药品不良反应中心)

    67.继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管理。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阿胶糕、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其它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成覆盖率80%以上。年底前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全部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根据省级药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进度,逐步扩大药品追溯范围,推进全市零售连锁总部以及零售药店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药品市场科)

    68.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海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碳纤维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热量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开展实验方法和检测技术科学研究,鼓励科技创新,积极申报国家局和省局科技项目,至少取得3个省局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国家碳纤维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实验室装修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启动科研项目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10月底前召开好计量测试联盟年会和产业计量促进碳纤维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论坛。加快推进计量服务信息化建设,完成计量ERP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增加微信查询、网上报检、检测状态实时查询及在线打印检定证书等功能。围绕服务产业发展开展资质认定扩项,新增对38种产品、64个参数的检验能力。组织开展外销产品第三方检验互认业务调研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工作。做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提升特种设备检验能力,采取参加检验能力验证活动、进行同行工作比对和报告考评及内部质量监督等方式,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和涉氨冷库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常压油罐检验工作,做好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技术准备工作。实行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同城通办,实现票款分离、POS机(支付宝、微信)缴费、网上报检、报告传递等功能。(责任单位:财务与科技科、计量所、质检所、特检分院)

    (四)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69.强化宣传引领。加强媒体合作,畅通宣传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围绕示范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等重点工作,紧盯3.15、质量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食安威海”“质量强市”“放心消费”等系列专题宣传,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发展成效,树立良好部门形象。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加强问题类信息的调研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制定新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宣传信息专题培训,提高宣传意识和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70.强化政务公开。科学设置市场监管门户网站,打造市场监管政务公开新平台,梳理确定主动公开项目,从便民、高效角度设置网站栏目,确保民众查阅便捷;对已经公开的信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拓宽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加大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71.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重点舆情的日常监测及跟踪,积极做好与市新闻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工作,及时消除化解市场监管重大舆情。认真落实食品、药械、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以及涉及物价、传销、违法营销等社会敏感事项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程序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处置工作。成立专门应急处置机动队伍,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组织开展各领域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构建严打重治态势

    (一)强化市场监管法制建设。

    72.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规章,使用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统一行政处罚程序,统一自由裁量标准,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7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合同初审标准,不断提升审核水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规范清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做好执法证更换工作,确保执法主体适格。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复、应诉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74.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产品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音像资料与执法案卷一同存档保存。配备专人负责稽查机构内部法制工作,修订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案件审核、投诉举报回复、复议答复、诉讼应诉专人负责制,实现稽查执法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执法业务科室、单位)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75.加强专项执法稽查。开展以打击“两超一非”为重点的食品专项稽查,突出查处蔬菜农残超标、水产品兽药超标、肉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开展酒类、进口食品、化妆品专项稽查整治;以中药饮片、大型医疗设备、诊断试剂、美容类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稽查整治;市级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8次以上,专项稽查抽检200批次以上。围绕涉氨冷库企业、电梯、锅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油机计量、检验检测机构等,组织开展15次以上专项执法检查。(责任单位:质监稽查支队、食药稽查支队)

    76.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强化稽查执法与业务科室内部联动,实现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紧密衔接。强化上下协同,建立市县稽查联动机制和违法案件查处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案情集中会商研判、指定管辖、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打击传销等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理合力;重点加强与公、检、法沟通协作,解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问题。(牵头单位:公平交易局、质监稽查支队、食药稽查支队、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各执法业务科室)

    77.加强违法线索挖掘。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逐步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渠道,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整合设立投诉举报受理分办机构,理顺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率;加强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挖掘稽查执法线索,实行精准执法。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等投诉举报奖励规定,提升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加大主动发现问题力度,采取飞行检查、暗访调查、专项稽查等方式,广泛挖掘问题线索,对达到立案条件的直接查办或者移交稽查机构、区市局查办,移交科室建立移交案件台账并进行跟踪督办。(牵头单位:办公室、公平交易局、质监稽查支队、食药稽查支队、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七、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融合,建设一流市场监管队伍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打造政治过硬队伍。

    78.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原则,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中心内容。在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倡导个人自学,积极参加“学习强国”,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形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建设过硬党支部。(牵头单位:政工科,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7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用组织处理、约谈、函询等方式,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工作、带好队伍。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廉政谈话活动,采取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牵头单位:政工科,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二)强化作风保障,打造作风优良队伍。

    80.优化队伍作风。深入落实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转变作风,扑下身子抓落实”“鼓足干劲,振奋精神抓落实”“加强学习,提高本领抓落实”“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抓落实”“严明纪律,步调一致抓落实”。深入贯彻2018年度全市工作总结表彰暨“工作落实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务实再务实、落实再落实、抓紧再抓紧,将“亲力亲为抓落实”“目标导向抓落实”“攻坚克难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同志、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强化大局观念,自觉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求真务实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验主义、拖拉之风、浮夸之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管用的会,能整合的会议合并套开或连续召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调查研究,每月至少到现场一次,摸情况、找问题、定办法。密切联系群众,贴心服务企业,充分理解基层的难处,切实发挥指导、帮助和服务职能。(牵头单位:政工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

    81.细化实化目标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体现以德行论优劣、以业绩论英雄“两条主线”。强化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等考核,重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综治、安全生产、保密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凡有违反必有扣分。业绩考核重点考核列入市委、市政府和省局考核事项的工作,突出考核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落实成效。突出精准化考核、差异化考核,制定公平、务实、好操作的2019年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意见及考核细则。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树立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政工科)

    (三)强化能力支撑,打造业务精湛队伍。

    82.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做好“三定”方案起草工作。深化综合执法和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全局整体意识,营造团结协作氛围,加快理念融合、队伍融合、工作融合。坚持制度管人、机制管事。健全完善请销假、考勤、会议培训以及工作纪律执行等方面的制度。坚持闭环管理机制,凡有部署必有检查,凡有检查必有通报,凡有问题必有督办,凡有督办必有处结。建立健全周例会、周调度、月计划、工作清单、督查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政工科、办公室)

    83.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工作至上理念,树立精研思维,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与“自己讲”相结合,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稽查执法及应急管理、舆情应对等全领域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总体能力。全面开展对标对表、学比赶超活动,瞄准各业务领域国内先进,确定学赶对象,明确学赶目标,制定学赶措施,务求学赶实效,推动队伍专业能力大提升,实现各项工作亮点大突破。深入实施“以干代训”,以优化监管人员知识和能力结构为重点,有序开展轮岗锻炼。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总局网络教育平台等开展教育培训,实行“以考促学”,全力创一流的机关、建一流的队伍、争一流的工作。(牵头单位:政工科,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