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公共文化体育 > 服务保障信息 > 服务保障政策与体系建设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51U/2018-08378 发布单位: 文化和旅游局
内容分类: 服务保障政策与体系建设 成文日期: 2018-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00:00
点击次数:

各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推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利用效率和公共文化单位服务效能,推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根据《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公共发〔2016﹞38号)要求,现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2日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实施,促进均等、提升效能,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和完善以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推动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成为图书馆分馆。盘活整合基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农家书屋资源,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

  二、运行模式

  (一)规范管理。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指导建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服务网络。总馆通过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分馆和服务点业务工作,指导开展县域图书借阅、阅读推广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分馆和服务点统一标识“XX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XX乡镇(街道)分馆”或“XX村(社区)服务点”名称。

  (二)分级运行。县级图书馆总馆负责全县图书文献的采购、编目、分类、标引、加工,并配送到分馆。在做好总馆图书借阅和开展读书活动的同时,负责对分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业务活动和读者服务工作。分馆负责配送图书的登记、上架、借阅,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读者借阅、文献服务,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并负责服务点人员业务培训及图书配送等工作。

  县级文化馆总馆根据本地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进行调配,指导各分馆之间资源配送,组织文化骨干培训、活动及服务,统筹设施设备及资金保障,开展数字文化服务、非遗保护等工作,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分馆进行指导和辅导。分馆除认真履行原有基本职能外,在总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同时,指导服务点工作,开展文体协管员培训。服务点在履行原有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开展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

  (三)定期配送。县级图书配送业务由总馆牵头,定期组织实施。总馆、分馆基本藏书均纳入流动借阅范围,通过邮局配送、流动车巡回服务、快递配送等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覆盖范围,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县级图书馆总分馆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开发县域内一卡通用的读者借书卡,实现通借通还,提高服务便利性。

  (四)创新服务。畅通群众需求反馈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等各种现代技术优势,建设县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提高总分馆制建设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建设任务

  (一)建立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运营经费统筹使用机制。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统一采购、调配资源。

  (二)以试点地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为主体,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文献、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三)采取“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由总馆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挂职分馆副馆长定期交流;分馆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到总馆挂职学习。村(社区)服务点纳入所属分馆统一管理。

  (四)试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人员培训纳入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基层培训计划,省级两馆实施日常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

  (五)建立中心馆对总馆、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的逐级考评机制,以及分馆、服务点对总馆,总馆对中心馆的反馈机制。通过双向考评反馈,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四、职责分工

  各地要把建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经费人员保障,加快推进实施。

  (一)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总分馆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专家组对总分馆体系运营开展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找出各分馆的薄弱环节,推动改进工作条件。县级体育部门负责免费做好文化志愿者、文体协管员健身技能培训,指导文化馆总分馆和服务点开展好体育健身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总分馆制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中心馆主要职责

  市级中心馆要在对本市区域内总分馆建设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全市推进总分馆建设的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科学统筹,规范实施。要对全市总分馆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和检查,推广经验,发现问题。要在人员、技术、政策等方面对总分馆建设提供支持,指导、激励各地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工作。

  (三)总馆主要职责

  负责总分馆运营管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

  1.根据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业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市、区)图书资源、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共建数字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县级图书馆要组织落实好通借通还。

  3.组织人员的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进程的监管与绩效考评。

  4.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5.组织建立统一的资源查询系统,强化总分馆之间信息存取和利用等功能。

  6.县级图书馆总馆要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总分馆之间文献资源周转,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

  7.县级图书馆总馆要向分馆提供数字图书馆网上资源,开展联合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8.县级文化馆总馆要定期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抽调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提升分馆业务工作水平。

  (四)分馆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点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五)服务点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服务场地、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监管、开展服务。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等。

  五、总分馆建设标准

  (一)图书馆总馆建设标准

  1.馆舍建筑面积县(市)不低于5500平方米,区不低于5000平方米。

  2.总藏书量达到20万册以上,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0.03册以上,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10万册,报刊种数不少于200种。

  3.阅览座位不少于18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50席。

  4.计算机数量达到30台以上,具备Internet上网条件,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

  5.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适用总分馆制。

  6.建有数字图书馆,具有一定藏量的电子资源,并根据本地文化特点,建设特色资源数据库。

  7.设有地方文献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并进行专题信息开发。

  8.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9.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少于15天。

  10.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0次,其中全县(市、区)联动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

  (二)文化馆总馆建设标准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8项。

  3.业务人员主要门类不少于4个,有文艺创作及辅导部门。

  4.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总分馆统一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重点建设1至2个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5.每年至少召开4次分馆馆长例会,研究、策划城乡公共文化活动。每年至少选派2名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每年抽调2名分馆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6.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0次,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辅导活动不少于80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1个。

  7.密切衔接省、市数字文化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接入“山东公共文化云”,统筹完成文化馆总分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数字化建设。

  8.建立不少于2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三)分馆建设标准

  各地可自主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少于乡镇街道总数的80%)作为分馆进行建设,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10台,与总馆联网。

  3.阅览座位不少于50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20席。

  4.图书藏量应不少于1万册,种类不少于500种,报刊种类不少于50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不少于0.02册,文献年外借量不低于8000册。

  5.地方文献有专柜或专架,有专门目录。

  6.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中心。

  7.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

  8.专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

  9.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3次。

  10.指导村(社区)图书馆(室)建设,两年内实现50%的村(社区)图书馆(室)达到服务点功能标准。

  11.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20次。

  12.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13.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14.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每年组织辖区内服务点人员学习工作座谈,对服务点文体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

  15.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分馆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四)服务点建设标准

  各地可自主选择条件成熟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不少于村、社区总数的10%)作为服务点进行建设,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1.图书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藏书2000册(含10%少儿图书)以上,或户籍人均1.5册以上。报刊20种以上。

  3.采用计算机管理,数量不低于2台,与总馆联网。

  4.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专职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5天。

  5.设有本村(社区)资料专柜或专架,并设专门目录。

  6.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1次。

  7.按要求参与总馆开展的地方节目创编、各类文化活动项目开展工作。

  8.建立不少于3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聘用至少1名文体协管员,为当地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9.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10.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服务点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7年5月-2017年6月)

  各市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7年7月-2019年12月)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选取条件成熟的单位作为分馆和服务点,搭建总分馆平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2019年底前基本建成总分馆体系。在图书馆总分馆制框架内,开展图书配送借阅和阅读推广等活动。在文化馆总分馆制框架内,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培训辅导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2020年1月-12月)

  在开展总分馆试点服务基础上,破解问题、弥补不足、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在全省建立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运转规范、服务有效的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服务网络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总分馆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文化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好采购工作。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把总分馆建设纳入业务常规工作,加强工作研究、业务指导、队伍培训。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要统筹做好总分馆平台建设、图书统采统编统配、借阅服务和群众文化活动。

  (二)加大投入,健全队伍。总分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惠民工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力度,为总分馆建设和运营中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的事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总分馆按时建成建好。根据当地乡镇(街道)分馆数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总分馆平台建设软硬件购置。落实《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确保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政策切实落实。根据总分馆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统筹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管理工作。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总分馆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贴近基层,提升服务。总分馆建设目的是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更好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总分馆建设的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各总分馆应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相关要求,做好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图书馆、文化馆。

  (四)鼓励创新,抓好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图书室(书屋、文化室)建设分馆。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参与总分馆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25号)要求,将农家书屋纳入总分馆服务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服务网络。各地要加强对总分馆建设的督查指导,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总分馆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考核,有条件的可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