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对海洋服务业企业新增经营性、生产性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
二是涉海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奖补,鼓励银行、基金、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新的海洋金融服务产品,对排名前十位的年度新增创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产品最高奖补50万元;
三是海洋服务业重点项目补助,重点支持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技术服务、涉海经营服务和海洋公共服务等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已享受贴息政策或其他服务业资金补助的涉海企业,当年度不得申报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