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将支持中医药发展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考虑,给予群众在中医医疗机构就医以特殊的优惠政策。例如,参保职工在三级中医院享受二级综合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在二级中医院享受一级综合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非中医医疗机构相比,在中医医院享受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时,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同样,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门诊共济保障待遇的起付标准按低一个级别医院的标准执行,基金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2024年,对原有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门诊待遇“一降两增”,起付标准下调100元,即在三级中医院,门诊共济的起付线为400元,二级中医院为200元,待遇门槛更低;报销比例增加10个点,即在三级中医院,门诊共济的报销比例为退休职工75%、在职职工70%,在二级中医院,退休职工报销85%、在职职工报销80%,个人负担更低;支付限额大幅增加,退休职工支付限额为5500元(含大额医疗补助1000元),在职职工为4500元(含大额医疗补助1000元),群众受益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