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异地就医
     2023年8月16日下午14:00--15:00,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于华伟做客“学理论 懂政策 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围绕“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14:00 - 08月16日15:00
主题嘉宾: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于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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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是什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
           [08-16 14:01]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确保应保尽保。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特困人员享受待遇)按二档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08-16 14:02]

            主持人 :  

          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是什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
           [08-16 14:05]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参保类型实行相应倾斜支付政策,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住院费用、职工门诊慢特病费用、居民特定门诊慢特病费用、高值药品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9000元,9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职工和居民医保分别给予75%、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职工医保统一给予85%补偿,居民医保分段执行:1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2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以上(含)的部分,职工和居民医保分别给予95%80%补偿,补偿费用均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特药费用均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统一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08-16 14:06]

            主持人 :  

          医疗救助报销政策是什么?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报销?
           [08-16 14:10]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标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7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2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1万元。救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08-16 14:11]

            主持人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以享受什么医疗救助待遇? [08-16 14:15]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5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救助待遇和救助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08-16 14:16]

            主持人 :  

          医疗救助费用范围是什么?
           [08-16 14:20]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救助费用保障范围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具体是指,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高值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08-16 14:25]

            主持人 :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08-16 14:30]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和门诊慢特病待遇。目前,我市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每个区市都有一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扩大。 [08-16 14:31]

            主持人 :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08-16 14:35]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一)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可鲁医保威海医保小程序办理,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可以通过鲁医保威海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二)现场办理:通过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工作站办理。
          (三)备案变更: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威海医保小程序-备案记录查询-取消备案/信息变更,重新备案即可。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可通过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办理。 [08-16 14:40]

            主持人 :  

          如果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确需返回参保地就医的如何办理?
           [08-16 14:45]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一)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的,可以随时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转回参保地,也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可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变更回参保地,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年度医疗费用累计计算;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回参保地就医,视为临时外出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三)需到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且非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在山东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在外省就医需要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08-16 14:46]

            主持人 :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怎样的待遇?
           [08-16 14:50]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于华伟 :  

          异地就医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及以上)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持卡(码)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医保待遇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不降低报销比例。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要求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急诊证明等材料。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 [08-16 14:52]

            主持人 :  

          感谢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于华伟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190857 [08-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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