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促发展 优化服务解难题
    2021年10月15日,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荣以杰做客“学理论,懂政策,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税收优惠促发展 优化服务解难题”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1-10-15 10:00:00  -- 2021-10-15 11:00:59
主题嘉宾: 党委委员、副局长:荣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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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 :  

能具体介绍一下税务部门的威您办远程服吗?
 [10-15 10:0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威您办远程帮办代办服务模式,依托威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咨询、智能导服和远程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业务操作等问题。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咨询问题。
现在,该项目已在全市范围运行。欢迎大家通过威海税务公众号进入智税管家模块,体验威您办远程服务。 [10-15 10:01]

  主持人 :  

近期,国家又推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请介绍一下。
 [10-15 10:05]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8号公告)。
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
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0-15 10:06]

  主持人 :  

如果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10-15 10:1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可以享受。如果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和以前一样,在明年5月底前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0-15 10:11]

  主持人 :  

【网友】@幸福大乔小屋 :在网上办税的时候遇到问题咋办,有咨询方式吗? [10-15 10:13]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如果在使用电子税务局出现问题时,首先,可以使用威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威您办远程服务,可以在线咨询、智能导服和远程办税,解决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业务操作等问题。
其次,可以拨打电子税务局服务电话96005656或者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的对外公开电话咨询。 [10-15 10:14]

  主持人 :  【网友】@芭蕉已弃疗  :继承房产或者赠予直系亲属,征收个税吗? [10-15 10:16]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将房产赠予直系亲属,或因法定继承而取得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15 10:17]

  主持人 :  

【网友】@zhemmm :如果购买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0-15 10:2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如果购买的是住房,买方只需缴纳契税。
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山东省契税税率为3%
根据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如果购买的是非住房,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的税率为3%,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10-15 10:22]

  主持人 :  

最近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房屋租赁企业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10-15 10:25]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24号公告)规定,自202110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如果公司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自2021101日起,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赁服务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减税政策。 [10-15 10:26]

  主持人 :  

【网友】@Melissa0620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都有哪些办税业务可以再网上直接办理? [10-15 10:3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目前,电子税务局可以办理绝大多数的业务,具体可网办的业务清单,请查询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2020213日的通知公告栏目中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及问题解答》。
另外,电子税务局上还没有涵盖的业务,您也可以通过威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威您办远程帮办代办服务,实现远程帮办,您足不出户,只需通过手机微信,就可以远程提交资料、办理业务、咨询问题等业务。 [10-15 10:31]

  主持人 :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0-15 10:35]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21年第12号公告,自202111日至202212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公告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涉及4个方面:一是说明减半政策是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是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三是确定了个体工商户计算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四是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应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0-15 10:36]

  主持人 :  

税收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支持,除了上述的减半政策外,今年还有什么便民惠民政策吗?
 [10-15 10:4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公告对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做了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不预征后,上述主体和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10-15 10:41]

  主持人 :  

91日《契税法》开始施行,个人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契税?
 [10-15 10:45]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契税法》施行后,对纳税人而言税率并没有变化。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山东省契税税率为3%
根据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0-15 10:46]

  主持人 :  

房屋附属设施契税如何征收? [10-15 10:50]

  党委委员、副局长 荣以杰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1年第23号公告)的规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10-15 10:51]

  主持人 :  

感谢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荣以杰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 [10-1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