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属地化管理、先急后缓、分批启动、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疫苗研发进展、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分四个阶段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目前,已基本完成接种。
第二阶段:今年3月-6月中旬。全面开展18岁以上常住人口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适时提前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6月中旬-12月底。继续做好前两个阶段重点人群接种和补种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再推开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高危人群接种。
第四阶段则为长期工作,根据接种进度情况统筹安排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均可在此阶段进行接种,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适时安排18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争取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