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居住地申办低保
    2021年8月20日下午15:00-16:00,威海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苗家做客“学理论,懂政策,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威海市居住地申办低保”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1-08-20 15:00:00  -- 2021-08-20 16:00:59
主题嘉宾: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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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威海市的居住地申办低保暂行办法已经印发了,对于本市户籍困难群众是否可以选择在居住地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08-20 15:01]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我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818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全新拓展社会救助领域,打破户籍限制,包括本市、市外省内、省外户籍困难群众均可申请我市低保。对于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合同或居住地社区内人员证明。 [08-20 15:02]

  主持人 :  

在威海工作和生活的省内其他地方的困难群众,如果想要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08-20 15:05]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威海市外的山东省内户籍群众,想要申请低保,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2.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3.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08-20 15:07]

  主持人 :  

对于在威海市居住的省外户籍困难群众,如果想要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08-20 15:10]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山东省外户籍的困难群众,想要申请低保,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08-20 15:13]

  主持人 :  【Hi威海客户端网友Planet0307】:威海本地户籍想申请低保具体都要满足哪些条件? [08-20 15:15]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威海本地户籍群众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认定条件的,可以到镇街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08-20 15:20]

  主持人 :  

如果困难群众符合相关条件,能否直接申请低保?
 [08-20 15:25]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如果符合居住地申办低保户籍条件,还需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签订《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后,在居住地镇(街道)进行经济信息核对,居住地镇(街道)同步对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状态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内将居住地的经济信息核对情况和保险缴存情况告知拟申请人。凡经居住地镇(街道)经济信息核对和保险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在居住地镇(街道)申请低保。 [08-20 15:27]

  主持人 :  

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请低保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08-20 15:30]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申请居住地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且家庭成员实际共同居住,申请人家庭需按规定向居住地镇(街道)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社区内人员证明)、劳动合同、收入及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08-20 15:35]

  主持人 :  

如果已经纳入低保,搬家后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吗?
 [08-20 15:37]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如果被镇(街道)确定符合条件并纳入低保,属于市域内户籍的,纳入申请人户籍地城乡低保范围,由户籍地发放低保金,在威海市内搬家后不受影响。如搬离威海市,需及时告知户籍地,户籍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拟批准的低保对象为市域外户籍的,纳入居住地城乡低保,由居住地发放低保金。如果低保对象迁往其他区域居住或返回户籍地居住超过1个月的,需及时告知居住地,核实确认居住情况后,需在新居住地或户籍地重新申请低保。 [08-20 15:40]

  主持人 :  【网友】@_傅小月 除了低保金以外,其他的配套政策大体都有哪些?能举几个例子吗 [08-20 15:42]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外地户籍困难群众纳入居住地低保范围后,还可享受涉及医疗、教育、就业、社保、金融、水费、司法、住房8类共29项相关救助政策,政策清单将在威海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  [08-20 15:44]

  主持人 :  

在居住地低保办理过程中,需要困难群众回老家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吗?
 [08-20 15:46]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不需要。居住地镇(街道)汇总申请人低保申请档案后,将与户籍地进行对接,共同完成相关审核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地未建立银行、保险机构金融资产核对机制的,或2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经济信息核对和调查情况的,居住地将对申请人的低保申请不予审批。 [08-20 15:48]

  主持人 :  

申办我市居住地低保一共需要多长时间?
 [08-20 15:49]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一般情况下,市域内户籍人员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域外户籍人员审批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 [08-20 15:51]

  主持人 :  

目前我市低保标准是多少?纳入我市低保后,可以领取多少低保金?多长时间发一次?
 [08-20 15:52]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苗家 :  

目前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86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67元。
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后,将按照低保标准给予补差发放,即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将资金补到低保标准线上。
纳入低保后,各区市将每月通过一本通等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08-20 15:56]

  主持人 :  

感谢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苗家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895605 [08-20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