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2021年8月25日下午14:00-15:00,威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姜勇做客“学理论,懂政策,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1-08-25 14:00:00  -- 2021-08-25 15:00:59
主题嘉宾: 副局长: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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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 :  

公共法律服务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哪些服务?
 [08-25 14:01]

  副局长 姜勇 :  1.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为公众提供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2.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等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服务;
3.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4.调解服务,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无偿提供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我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服务中心7个,1个(南海)正在建设,其中有4个被评为省级示范中心,镇级服务工作站73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2725个,有效整合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事项,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健全完善了12348热线平台和法治威海公众号中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08-25 14:04]

  主持人 :  

我市村居法律顾问覆盖情况如何?
 [08-25 14:08]

  副局长 姜勇 :  

2017年,我市就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目前,全市2725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485人,主要为村居提供四方面法律服务:
1.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08-25 14:10]

  主持人 :  

如何查询所在村居的法律顾问相关信息? [08-25 14:12]

  副局长 姜勇 :  

群众可通过在各社区楼道公示牌、村(社区)委会公示栏、法律顾问明白纸等渠道查找法律顾问信息、联系方式,也可通过法治威海微信公众号的一村一法律顾问专栏中查找所在村居法律顾问信息,进行法律咨询。 [08-25 14:15]

  主持人 :  【网友】@怂蛋儿和迷妹的日常 :想咨询法律问题,有没有面向大众的免费平台? [08-25 14:17]
  副局长 姜勇 :  

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法律咨询。 [08-25 14:18]

  主持人 :  

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08-25 14:20]

  副局长 姜勇 :  

申请不动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申请的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且不动产应位于我市辖区范围内。
申请人应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清单(如房屋产权证、存单、股权证明;婚姻状况不同影响财产归属,离婚的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人事档案或亲属关系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继承人中有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涉及遗嘱继承的应提交遗嘱原件;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且遗嘱执行人需到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作出书面弃权声明书,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弃权声明书;继承人应当全部出席,不能出席的应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应提供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08-25 14:22]

  主持人 :  

近几年来公证行业出台了哪些简证便民举措?
 [08-25 14:24]

  副局长 姜勇 :  

1.进一步深化简证便民措施。指导各公证处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主动转变服务方式,优化公证办理程序,采取远程视频公证、代办+联办”“零接触”“零跑腿等举措,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服务,全面开通68种公证事项的网上办证服务,切实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继承难、证明难等问题。
2.继续完善在线公证网上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事项。方便当事人在任意时间、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流程。
3.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申请人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办证服务。
4.积极办理跨省通办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全市7家公证机构均可办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四项跨省通办事项。申请人申请办理这四项公证事项可以向任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08-25 14:30]

  主持人 :  

做司法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08-25 14:35]

  副局长 姜勇 :  

做司法鉴定通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2、所有CRDR片子;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若是交通事故);
5、确定鉴定事项(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 [08-25 14:37]

  主持人 :  

申请做司法鉴定后,鉴定机构多长时间出具鉴定意见书?
 [08-25 14:39]

  主持人 :  【网友】@芭蕉已弃疗 :房屋继承公证要怎么收费? [08-25 14:45]
  副局长 姜勇 :  

根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公证,按照标的额收费: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08-25 14:48]

  主持人 :  【网友】@zhemmm :请问网上办理公证业务具体如何操作? [08-25 14:49]
  副局长 姜勇 :  

1、登录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在线公证平台(O网页链接),进行登录(或者注册后登录)。
2、点击在线申办随后选择申办公证事项。
3、发起申办,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资料,随后等待公证处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公证处制证,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携带相关证件领取公证书。 [08-25 14:50]

  主持人 :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08-25 14:52]

  副局长 姜勇 :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经济困难证明一般应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
2.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3.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等机构管辖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申请人向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08-25 14:53]

  主持人 :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08-25 14:55]

  副局长 姜勇 :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状况证明表;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08-25 14:56]

  主持人 :  

威海都有哪些法律援助机构?
 [08-25 14:57]

  副局长 姜勇 :  

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环翠区统一路406号,电话:0631-5201148
威海市环翠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环翠区望岛路10号,电话:0631-5220148
威海市文登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文登区米山路69号,电话:0631-8259148
荣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电话:0631-7563148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电话:0631-6621148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律援助机构,地址:高区文化西路288号,电话:0631-5680148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经区青岛中路107-1号,电话:0631-5912348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机构,地址:临港区江苏东路1号,电话:0631-5589679
威海南海新区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威海南海新区蓝创大厦,电话:0631-8963716 [08-25 14:58]

  主持人 :  

】感谢市司法局副局长姜勇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282006 [08-25 14:59]

  副局长 姜勇 :  

通常,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入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09-29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