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为公众提供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宣传活动;2.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等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服务;
3.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4.调解服务,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服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无偿提供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我市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服务中心7个,1个(南海)正在建设,其中有4个被评为省级示范中心,镇级服务工作站73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2725个,有效整合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事项,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健全完善了12348热线平台和“法治威海”公众号中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