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00-11:00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郝军将做客“学理论,懂政策,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0-11-13 10:00:00  -- 2020-11-13 11:00:59
主题嘉宾: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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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提到加大对企业相关违法情形的惩处力度是怎样的呢?
 
[11-13 10:00]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主要通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违法行为向媒体公开曝光。”“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罚款额度,加大处罚力度。三个方面明确了惩戒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高压震慑。 [11-13 10:02]
  主持人 :  对于有相关违法行为的企业,是如何处罚的?
 
[11-13 10:04]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未按月考量农民工工作量、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等。有相关情形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情形有3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不依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的,由金融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1-13 10:06]
  主持人 :  Hi威海城市客户端网友】 @爱我大威海:一般农民工会在工程结束的时候结清工资,或提前预支每月工资做生活费,包工头会根据时间发放工资,那多久未发放算拖欠工资呢?
 
[11-13 10:08]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工资可以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当月结算并支付,也可以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次月结算并支付,都是合法的。超出以上支付时限的视为拖欠工资。 [11-13 10:10]
  主持人 :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工资可以通过哪些形式支付呢?
 
[11-13 10:12]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工资必须要用货币形式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也可以通过现金方式。不可以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劵抵扣工资,这是违法行为。一旦用工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1-13 10:14]
  主持人 :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日期如何确定呢?
 
[11-13 10:16]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期要在劳动(劳务)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提前进行明确约定。通常工资可以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当月结算并支付,也可以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次月结算并支付,都是合法的。 [11-13 10:18]
  主持人 :  如果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该怎么办?
 
[11-13 10:20]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以上情况要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之前支付工资。 [11-13 10:22]
  主持人 :  Hi威海城市客户端网友】 @daqiao666:农民工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需要借助法律,会有免费的法律顾问为这个群体处理法律问题么?
 
[11-13 10:24]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目前我市有专门针对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中心。您可拨打电话12348进行咨询。  [11-13 10:26]
  主持人 :  如果用工单位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暂时无法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该如何处理?
 
[11-13 10:28]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资无法正常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支付。 [11-13 10:30]
  主持人 :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应该找谁要呢?
 
[11-13 10:32]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 [11-13 10:34]
  主持人 :  【网友】 @逍遥乐未央: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比如不可抗力消除后多长时间,及时支付太过笼统。难以判断……
 
[11-13 10:36]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判断,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正常经营,即可按正常的支付周期予以支付,如果不可抗力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可根据我国相关应急管理办法予以处置。 [11-13 10:38]

  主持人 :  无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11-13 10:40]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13 10:42]
  主持人 :  用人单位被注销的,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应当找谁清偿?
 
[11-13 10:44]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解散的,应该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如未在申请注销登记前清偿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要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1-13 10:45]
  主持人 :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班组长要求农民工把本人的工资卡交由其保管,是否合法?
 
[11-13 10:46]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不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如发生以上情况,请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11-13 10:48]
  主持人 :  用工单位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11-13 10:50]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出现以上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1-13 10:52]
  主持人 :  用工单位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11-13 10:54]
  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郝军 :  

出现以上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1-13 10:57]

  主持人 :  

感谢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郝军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190985  [11-13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