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随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hai.gov.cn)和本机关网站(http://xfj.weihai.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地址:威海市纪念路35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本机关发布的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本机关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以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 市信访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 市信访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 市信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 市信访局年度工作计划;

5. 市信访局发布的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 市信访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7. 市信访局人事任免事项;

8. 市信访局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9. 市信访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

10.市信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

11.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12.市信访局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1.威海市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weihai.gov.cn)

2.威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s://www.whnews.cn/2013news/node_26224.htm)。

3.“威海信访”(微博帐号:威海信访;微信号:威海信访)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同时,在本机关(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纪念路35号;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631-5132432)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威海市信访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纪念路3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523143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威海市纪念路35号,威海市信访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42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http://tyjspt.weihai.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122&groupid=1004&userids=G1004)。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信访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威海市纪念路3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5231432

传真:0631-5231432

电子邮箱:whsxfjadmin@wh.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号 

邮政编码:264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5218070

传  真:0631-5218070

电子邮箱:sfbxxgkk@wh.shandong.cn


附件:1.

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

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本指南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

                                                                                                                                                                                                                                                                                     2023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