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3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现公布威海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统计局联系(地址:威海市纪念路16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187008,传真:0631-51870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威海市统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495条,主动公开文件41件,局长办公会议1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修订威海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及时公开率和保密审查率均达100%,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是针对2021年度发布的2件政策文件,出台政策解读6件,包括主要负责人问答解读、文字解读和图文解读。二是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121篇,各类信息310篇,多篇被市委、两办及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统计、威海日报、晚报等刊物采用。被中国统计出版社评为先进单位。三是按度月发布、解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统计指标数据;按季度组织召开4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按年度传递权威信息,用客观数据来反映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四是举办“开放日”活动2次,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办公会议2次,创造更多与公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提升统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五是继续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全年完成各类调查3项,有效问卷4000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主动联系了解其实际诉求,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热线办理22件,政民互动23件,均实现100%按期受理,100%规范办理,群众满意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印发多项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注重对发布信息的保密性审查,完善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按照“涉密不上网”原则,对需公开发布内容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由分管领导签字,防止公开信息失实、失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部门网站的升级改版,覆盖范围广、聚焦内容新、解读方式活,形成多渠道开放,合力共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效果,提升统计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从上至下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根据市统计局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培训协调会议,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做好任务分解,责任到人。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综合考核体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标准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宣传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强化公开规范化。对各类文件科学分类,准确界定文件属性,将主动公开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机制。二是进一步增强宣传解读。继续增强创新意识、丰富统计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及时进行解读,把发布、解读与公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引导舆情,把握政策解读的及时性、有效性,积极创新创造,不断提升解读水平和效果。三是加强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政治站位和政务公开意识,切实提高人员能力和素质,夯实政务服务专业化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威海市统计局

2022年1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