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现公布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http://www.whdp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865,传真:0631-5237577)。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2014年度各级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负责;委其他领导任成员,审查把关。办公室负责工作调度、协调和督促;各科室、单位责任人具体承办,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利运行入手,将上级文件、业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人事管理事项等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本年度通过各科渠道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问题35次,其中单位主要领导行风热线上线三次,和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是信用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之一,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招投标方案审查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方案核准程序,正式启用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方案核准专用章”,凡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必须按规定审批招标方案。现已为威海二中综合楼、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和威海机场航站楼改造工程等15个项目出具了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并及时在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另外,还加强了招投标调研工作力度,组织对全市招投标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及监督处罚等方面情况。
(二)争取一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批。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凡使用中央投资资金的项目,必须由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经积极争取,山东志诚招标有限公司成功入选2014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示名单。我委在该项目获批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媒体提供了相关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性。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共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567条,其中,网上公开1428条(含政务微博公开92条),其他方式公开139条,报送主动公开公文3件6份。
(二)平台建设
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查阅场所,配备了专用资料柜、档案盒等,用来存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表、标准文书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为方便群众查询,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设立了投诉电话。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属于本机关部分掌握范围,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告知书。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委认真执行《办法》关于“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前都经过了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保密局确定,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定期对本系统及委机关各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机关行政效能考核当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高效。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够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不够细致。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运行。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新亮点,密切我委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统一和规范各科室、单位的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应公开尽公开”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