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whdp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865)。
一、概述
201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部门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设兼职信息员。我们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量化、细化,纳入了全委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充分调动起各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我委主要建立和完善了6项工作制度。即: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从内容分类看,业务工作101条,其他信息89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100条,新闻媒体公开46条,其他形式公开44条。在依托中国威海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在威海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为社会各界广泛提供咨询服务,委门户网站在线点击登陆超过5万余次,全年还编辑印发了《发展和改革工作信息》137期。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设置了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场所,并在委机关办公楼大厅和委办公室设立了指示牌,张贴了明显标识,公布了工作流程和具体接待人员姓名,设立了投诉电话,使群众一来到发改委就知道应该到哪里、找哪个人查询。同时,还专门设立了档案室和阅览室,配备了专用资料柜、档案盒等设备,确保了政府信息资料摆放井然有序。特别是在委政工科设立了专柜,存放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表、标准文书和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方便群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予以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委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委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7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2人次,电话咨询363人次,网上咨询6人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我委认真执行《办法》关于“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主任三道关口,做到了逐级负责、层层把关,对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送交市保密局确定,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考核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有关工作,每月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送政府信息月度统计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本系统及委机关各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机关岗位考核当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做为全委重要工作来抓,突出抓好“信息公开的基础准备、信息公开和申请答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三个关键环节,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公开意识、渠道、公开形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去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共公开政府信息190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没有充分运用好各种公开渠道和形式。网上公开100条,新闻媒体公开46条,其他形式44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运用得不够充分。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向先进部门学习取经进行了专门研究、改进。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2011年我委将全力做到: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在全委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促进信息及时公开。制定新的行文标准,在行文之初,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确定“机密程度”,提出是否可以公开的意见,并直接填写在拟文稿纸核稿栏,由分管领导把关签字,信息员在成文后的第一时间即可掌握是否公开情况,及时给予公开;三是进一步促进公开渠道和形式多元化。更加注重采取政府网公开、部门网站公开和发改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的直线联系,全面对外发布政府工作信息,确保优质高效;四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对外公开的信息一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各科室、单位需经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将相关情况提交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做到应公开信息尽公开、涉密信息绝不公开。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全委行政效能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各科室、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