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光明路149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32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体制,形成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科室科长任副组长,有关具体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2条,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34件,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共收到并答复依申请公开17件,按时答复率100%。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的共12件,信息不存在的共4件,非本单位信息共1件。
2020年度,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件,没有被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注重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20年,清理文件总数为42件,废止、失效23件,保留19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传统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威海市住建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我局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开辟了新渠道。同时优化了局网站办事指南,设置了网站地图、地图定位等功能,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威海市维修资金业务服务平台”、“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新栏目,实现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公开内容的多样化和公开效果的最大化,真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模式的改进优化,转变年终考核单一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编制完成了政务公开要点及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组织完成了威海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目录编制和系统对接工作,修订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标注、政策性文件解读等系列制度规章,确保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清晰、有章可循。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2 | 3838 | 44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 | 1 | 1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147.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实时;信息公开标准不够高。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网站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