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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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宅基地变更手续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如果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或手续,谢谢! | ||
信件编号 | JZ20210403507 | 提交时间 | 2021-04-05 22:29:0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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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答复时间 | 2021-04-06 14:53 |
答复内容 | 您好,宅基地过户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继承过户:农村住宅所有人去世后,由继承人依法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继承人只能继承住宅,不能继承宅基地。 二是买卖过户: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结婚分户,在本村没有宅基地;2.买卖的住宅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条件,证件齐全。办理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买卖过户有关办理程序是:1.购房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购房书面申请;提交没有宅基地承诺书。2.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核购房申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3.镇政府宅基地审批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出审批建议。4.购房户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