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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977H/2026-02278 发布单位: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6-1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负面清单》文字解读

来源: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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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4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印发<威海市规范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威海市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试行)》(威农字〔2024〕67号)。截至目前,该文件已试行两年,在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村属企业运营、防范集体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制度约束作用。随着上位法规更新,原文件所依据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废止,现金支付管控条款失去法定支撑,原有制度条款已不能完全适配当前监管要求。为补齐制度短板、衔接现行法律法规、堵塞监管漏洞,市农业农村局启动本次修订工作,对原有条款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筑牢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制度防线。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制度文件,立足威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兼顾制度合规性与基层实操性。

三、出台目的

当前,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日趋阳光化、规范化,村级本级财务收支已形成闭环监管体系。部分基层干部将违规开支向村属企业转移,村属企业逐渐成为集体资产监管的薄弱环节,给集体资产安全带来较大隐患。该文件通过建立“正向赋权+负面禁行”双向管控机制,厘清经营权限、划定监管红线,实现事前赋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从源头遏制集体资产流失,护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次出台的两份清单适用于全市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控股设立的村属企业。

五、内容解读

(一)《威海市村属企业管理赋权清单》

围绕村属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村属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定权限、决策程序与运行规则,从五个方面作出十五条规定。

一是突出村集体主动盘活、规范存量资产的工作导向。村属企业新设、整合重组及清算注销实行闭环管理,厘清债权债务;财产处置纳入多层监管,严格履行法定表决、镇街审核、农经备案必经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债务悬空;分类盘活清理空壳及低效闲置经营主体,筑牢资产防护屏障,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夯实村集体合规经营、加强收支监督的管控底线。落实独立建账、专户管理、联审联签要求,管住资金收支关口,堵塞账外收支、资金挪用漏洞;通过限额审批划分决策权限,兼顾集体决策规范性与应急支出灵活性;规范收益分配流程、足额留存公积公益金,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依法保障集体及投资方收益权益,推动企业财务阳光、合规、可控运行。

三是健全村集体民主决策、防范廉政风险的运行机制。明晰人事决策权限,完善薪酬考核体系,规范兼职取酬,建强经营管理队伍;推动经营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严防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全体村民共同利益,保障村属企业规范稳健运营。

(二)《威海市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负面清单》

本清单针对村属企业队伍与内控基础不牢、资金与账务运行失序、经营与全程监管缺位等九大管理乱象,通过对人员岗位、制度建设、预决算、资金核算、费用审批、项目经营、档案审计等全流程作出刚性约束,明确禁止岗位混岗、无证上岗、制度悬空、账外设账、白条入账、虚造凭证、违规招投标、插手工程项目、无偿占用集体资源、违规担保举债等三十七项违规行为,清晰划定了行为红线,列明相关主体禁止触碰的各类情形。从经营管理全链条杜绝无预决算、账目失真、审批无序、资产流失等问题,严防集体资金侵占挪用、资产减值与干部廉政风险,最终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化、岗位设置规范化、资金收支透明化、会计核算真实化、项目运营合规化、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治理成效。

六、主要修订内容

1.更新法规依据,确保条款合法有效。鉴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正式废止,原有条款失去法律支撑,本次修订同步删除《威海市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负面清单》第10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使用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财务开支”,保障全部条款于法有据、合规可行。

2.规范条文表述,杜绝歧义误读。针对原文中法律名称简写问题,统一将《公司法》《破产法》补全为法定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对相关表述不够严谨、语义模糊的内容同步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制度文本严谨性与规范性。

3.细化管控条款,压实财务刚性约束。进一步细化负面清单内容,逐条列明各类财务违规具体情形,清晰划定红线边界,切实提升制度条款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七、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科  0631-52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