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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三十二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7-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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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三十二批信访件涉及威海市10件,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4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第三十二批 2025年7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84

D3SD202506270052

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梦海园小区46号楼北侧及南侧的绿化全部被铲除,违法建盖1500平方米房屋,破坏生态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竹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梦海园小区”位于环翠区竹岛街道四方路北侧、刘公岛路西侧,46号楼位于小区东南侧。根据威海市政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6号楼所在位置及其周边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非绿地)。竹岛街道走访询问梦海园小区社区工作人员及周边11户居民,均反映46号楼南北两侧未进行过绿化。
2.经核查,梦海园小区46号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属于违法建设。该楼周边其他区域存在2处违法建设(总面积约125平方米),分别是46号楼北侧铝合金玻璃房(面积约96.5平方米)、46号楼东侧扩建部分(面积约28.5平方米)。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竹岛街道办事处已对上述违法建设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避免发生破坏绿化、违建等行为。

环翠区政府责成竹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避免发生破坏绿化、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2.对违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3.针对性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85

X3SD202506270012

威海市环翠区小石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内未经合法审批修建沥青硬化道路,侵占生态红线,违反保护区规定,未依法公示环评和审批信息。

威海市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6月28日,高区管委组织区建设局、农业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沥青硬化道路”部分位于威海小石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适度开发利用区内(其余部分在保护区外),属于保护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用于生态巡护与科研监测,同时兼顾保护区周边社区必要的生产生活通行需求,符合《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威海小石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2015-2025年)》中对适度开发利用区的管控要求。由于原道路路面破损较严重,高区管委对其进行了修缮,该修缮工程不属于重点建设项目。
2.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的要求,经核实,该道路未侵占生态红线。
3.此段沥青硬化道路修建工程为四级公路扩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不涉及环评和审批信息公示。

部分属实

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高区管委责成区农业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保护区巡查,重点监控涉海改造工程,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

已办结

186

X3SD202506270014

威海市环翠区初村镇朱家寨村南侧垃圾填埋坑污水渗出污染耕地和初村河,污水有浓烈刺鼻的橡胶轮胎气味,呈现灰浆色。

威海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临港区管委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区建设局、汪疃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填埋坑”实际位于临港区汪疃镇石家泊村村口东北约600米处。经调查,范某某租赁该区域土地,违规堆放建筑垃圾,堆放面积约133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及林地,建筑垃圾在地表堆放,未进行填埋。该堆放点距西侧初村河直线距离约170米,现场未发现橡胶轮胎、灰浆色污水,未发现水体受污染痕迹。7月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初村河及垃圾堆放点附近耕地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2.该区域曾存在一家非法废旧轮胎加工点,汪疃镇政府已于2020年对其予以取缔,本次现场检查,未闻到明显轮胎橡胶异味,也未发现加工痕迹及污水排放现象。

部分属实

完成建筑垃圾清运整改加大巡查监管,杜绝垃圾违规倾倒。

临港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汪疃镇政府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范某某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清理,送绿志环保进行资源化利用,预计7月底完成整改。
2.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严厉打击建筑垃圾私自排放、违规运输、跨区域违法倾倒等行为,加大宣传教育,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阶段性办结

187

X3SD202506270091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小英村存在以下问题:1.破坏耕地盗采土壤。2.村南河道三四十亩耕地被强占建设养鸡场。3.盗采盗卖村南平塘四周的石头后用泥土填埋,养鸡场粪便露天堆放于此,散发异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葛家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2014年底,葛家镇小英村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将小英村西北侧500米处旱地设为村民自用取土点,后逐渐形成面积约1.5亩的水坑,2019年第三次土地调查时将该地块调整为坑塘水面。卫星影像图显示,2018年后,此处取土面积未再扩大。小英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的行为,涉嫌破坏耕地,但因已超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再追究行政责任。
2.经排查,小英村南河道区域未发现养鸡场,现场为基本农田。该村仅有的一处养鸡场位于村西约700米,为威海市小山前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原威海禾悦禽业有限公司)2020年投资建设的蛋鸡生态养殖场,占地面积约66亩,通过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取得使用权,土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该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不存在“强占耕地建设”情况。
3.①信访件反映的村南平塘位于村东南700余米处,现场为堆放粪土混合物的平地,现状地类为内陆滩涂。经走访村民得知,该处原为50年前修建的石砌平塘。2021年林村北河河道治理工程期间,使用河道治理淤泥填平该平塘,并将平塘四周的护砌石块用于加固河坝,不存在“盗采盗卖”情况。
②2025年4月,小英村种粮大户谭某某在此堆放约150方粪土混合物,计划发酵后还田增肥,属于农业生产自用,粪土混合物未按要求覆盖处理,存在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文登区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葛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小英村时任村委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2.督促谭某某将粪土混合物使用塑料布全覆盖进行发酵,塑料布下沿用砖石压封防止异味外溢,于2025年10月30日前全部还田。
3.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188

X3SD202506270107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牧云西路蓝海科技院内鱼粉加工厂每天生产时散发异味扰民,直排污水至外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港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鱼粉加工厂”实为荣成市蓝海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岛海洋高新产业园内,距最近的山海湾小区直线距离约1公里。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营鱼粉生产,原料为周边食品加工厂下脚料(鱼头、鱼排等),生产工艺为“原料—蒸煮—压榨—烘干”。其中,蒸煮、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的“浓缩—冷凝—喷淋水洗—高温焚烧”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烟囱排放,大部分废气经冷凝形成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2025年1月15日、5月29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25年3月6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受鱼粉行业特性影响,原料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散逸的少量异味无法完全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3.企业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800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荣成颐辰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外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荣成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鱼粉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2.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废气进行检测,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189

X3SD202506270114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口镇秦家庄村东侧科技大楼北侧污水管网于2024年8月14日破裂至9月3日完成维修,污水从科技大楼东南侧排污口直流海滩。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乳山市政府组织经济开发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据调查了解,2024年8月19日,乳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到群众反映科创大厦东南侧有污水外排,管委会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置。经调查,受前期连雨天气影响,污水泵站监测元器件受潮,导致泵站出现间歇性故障,引发污水倒流,经科创大厦东南侧雨水管道排入河渠,管委会及时组织截污,将污水收集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处泵站污水来源为开发区高速路以南、山海大道以西企业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性污水。重点涉水企业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生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24年8月19日,乳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抢修,8月21日维修完毕,泵站恢复正常运行。6月28日现场检查,污水泵站正常运行,未见污水溢流。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维护,做到稳定运行。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污水泵站和污水管网的巡查维护,做到稳定运行。

已办结

190

X3SD202506270159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前岛村圣海路常年存在货车运输砂石至卓达码头,噪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文登区政府组织交警八大队、区交通运输局、泽库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卓达码头”实为张家埠新港,“圣海路”为双向6车道县级道路,北起帽埠耩村、南至张家埠新港,全长29公里,2011年10月建成通车。泽库镇前岛村位于圣海路东侧,村内最近住户距道路约10米。
2.2024年6月,威海埠口港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主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取得张家埠新港泊位经营许可后,部分建材企业的砂石运输车经圣海路往返张家埠新港,通过船舶运输出港。现场检查发现,运输车辆通行前岛村路段时存在一定噪声,6月29日,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八大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环境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加强宣传,引导运输车辆通过村庄时降低车速、减少鸣笛,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文登区政府责成交警八大队、区交通运输局、泽库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车辆;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引导,要求司机通过村庄时降低车速、减少鸣笛。
2.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191

X3SD202506270169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埠口港驻地原埠口中学院内和西侧有三处大型露天晾晒场,自2024年下半年起每晚用锅炉煮虾,白天晾晒,直排污水,散发异味扰民,污染周围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区海洋发展局、张家产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三处大型露天晾晒场”分别位于张家产镇埠口港驻地原埠口中学已废弃多年的院内东侧(面积30亩)、西侧(面积25亩)及港西路西侧(面积7亩),距离最近的村庄约600米。3家晾晒场主要从事海米蒸煮晾晒加工,属季节性生产,每年主要在9月—11月集中加工晾晒。
2.2024年12月,接到群众反映3家晾晒场排废水、有异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3家晾晒场使用大锅蒸煮海虾,产生的蒸煮废水排入约8立方米的水泥沉淀池,经沉淀后由罐车拉运至埠口港区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但海虾蒸煮后晾晒时会产生轻微异味。为进一步减轻异味对群众的影响,经协商,3家晾晒场负责人表示将拆除蒸煮加工设备,仅进行晾晒。
3.6月28日现场检查,3家晾晒场均处于停产状态,蒸煮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未发现污水直排和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文登区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区海洋发展局和张家产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在3家晾晒场经营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已办结

192

X3SD202506270221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马栏耩村北林场存在毁坏100多亩沿海防护林、生态环保林(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黑松)的情况。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点位位于宁津街道马栏耩村,当事人徐某某为扩大其经营晒场规模,违规破坏国家级公益林2.82亩。2023年石岛管理区农业和海洋发展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处以罚款33808.93元。
2.6月28日现场检查,周边区域未再发现被破坏迹象。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力度,保护沿海防护林。

荣成市政府责成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监管巡查力度,遏制非法占用、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193

X3SD202506270244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一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60065号“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万科璞悦山小区B区公共绿地破坏,小区A区北侧、B区南侧道路通行重型施工车辆,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对于B区一楼楼前所谓的“小院”内的绿地绿化提出以下质疑:1.对一楼小院绿地是否在规划绿地率中(40%)提出质疑。2.对一楼小院破坏绿地是否降低小区公共绿化率提出疑问。3.对当前不到40%绿化率如何整改提出疑问。此外小区A区北侧、B区南侧道路通行重型施工车辆噪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8日,经区管委组织区建设局、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分局、西苑街道办事处、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万科威高璞悦山项目B区于2021年2月获批,审批绿地率为40%,2023年7月完成竣工规划核实。该项目共有住宅708户,其中带小院住宅96户,小院通过绿篱与公共区域明确隔离。经查询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批后公布图,小院未计入公共绿地,不在规划绿地率(40%)范围内。
2.经查询补充协议,小院属于一楼业主的专属使用空间,其他业主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对一楼专属使用部分无异议。因小院存在返水渗水问题,一楼业主对小院专属空间进行了部分硬化处理。
3.现场核查显示,该小区公共绿地现状与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图中绿地范围一致,绿化率达到40%的规划标准。关于重型施工车辆噪音扰民问题,前期因项目C区施工,偶尔有重型施工车辆途经该路段产生噪音。目前,物业公司已在该路段加设限高杆,禁止通行重型施工车辆,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做好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

经区管委责成区建设局、西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社区和物业公司加强公共区域监管,加大公共绿地的管理养护力度。
2.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已办结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