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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5-02563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政策评价 成文日期: 2025-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对《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评估报告

时间: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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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根据《威海市政府政策性文件评估办法》对《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事后评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5日,《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该《办法》是在2010年出台的《威海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发〔2010〕21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多年实践经验修订而成。新《办法》在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监管方面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通过扩大归集范围、简化使用流程、明确各方职责,进一步加强了维修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为保障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小区品质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评估过程

1.组建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成员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方法、收集评估数据、评议评估结果等。

2.制定评估方案。对政策实施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标准,研究评估内容、确定评估方法及步骤等。

3.采集评估数据。按评估方案进行实施后,全面采集数据信息,并对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4.形成评估报告。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政策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研判、科学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及分析

1.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办法》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符合上位法以及法律文件中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督管理的规定,不存在与上位法及法律文件冲突的情况。《办法》不仅承接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为我市落地实施提供了衔接支撑,在理顺管理体制、扩大交存范围、细化使用方式和流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2.实施情况及效果。新《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2010年原《办法》面临的维修资金补交续交标准不明确、覆盖面偏窄、使用法律门槛高、使用率不高等问题,为我市物业管理和精致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举措。

新《办法》将2010年7月1日前已办理产权登记但尚未归集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已售公有住房及人防车位都纳入了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实现了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全方位无死角覆盖。在维修资金使用方面,《办法》实施后受理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项目4120个,涉及预算金额35674297.13元,同比增长27.71%,有效提升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从实地调研及调查问卷看,业主满意度显著提高。

3.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评估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政务服务热线反馈及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评估,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了分析,经研判后,认为该《办法》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

四、评估结论

《办法》发布以来,各方主体实施情况良好,实现了预期效果,得到社会各方普遍认可。从评估结果看,该《办法》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满足服务于当下和中长期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管理系统建设,依托《办法》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