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 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出处:《山东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鲁人社函〔202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5〕9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25〕25号文件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申报条件: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前 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 失业率控制目标。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 1 年 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 10 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 末水平;(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符合以下标准的个人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1.具有合法 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 6 个月;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 岗扩岗专项贷款;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 1 年内用 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 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 记录;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 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申报材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凭 证。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 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 业情况。
咨询服务:分行营业部:5190036;
环翠支行:5169588;
文登支行:8352177;
荣成支行:7583157;
石岛支行:7382593;
乳山支行:6623260;
高新支行:5677597;
开发区支行:5927760;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5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