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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各级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对于获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对于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励。积极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和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成功获评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

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体育局

政策出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33号)

执行期限:2023年至2028年。

申报条件:获评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区县和单位。

申报材料:获评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原始申报材料和证明文件;获奖单位信息。

办理流程:按要求集中报送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后发放资金。

         咨询服务:市体育局体育经济科,电话:0631-581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