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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8个月时,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24个月时,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的通知(鲁政发〔2024〕15号),第2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5号)。

执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此项政策无需申请,不需要提交材料,所有参保企业自动享受。

申报材料:此项政策无需申请,不需要提交材料,所有参保企业自动享受。

办理流程:此项政策无需申请,不需要提交材料,所有参保企业自动享受。

咨询服务: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电话:519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