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税务局
否
政策出处:《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21号)。
执行期限:2023年8月17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从事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的纳税人,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办理流程: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前台办理。
咨询服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