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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威海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本项目每年择优资助1家,同一单位只能享受1次资助。

政策出处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威市监发〔2024〕56 号)

执行期限:20241032027102

申报条件:(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威海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

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将发明专利培育布局、专利合作条约运用等业务情况纳入本单位科技创新工作评价要素,建立申请前评估制度,强化高价值专利评价导向;

)截至申请日上一自然年度,申请人近三年累计授权发明专利30件以上或核心领域PCT布局10件以上;

在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产品销售、许可转让、质押融资或者获得专利奖等转化运用方面以及专利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或在涉及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办理流程:1.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提报申请材料。2.区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择优确定资助对象。

咨询服务: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电话:5806045

环翠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电话5307139

文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话:8983367

荣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话7511933

乳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电话6665008

高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话5629558

经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和知识产权科,电话5988865

临港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电话558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