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继续执行《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威自然资发〔2025〕48号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国家级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区规划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下列《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继续执行。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再标注有效期。
附件: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执行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原登记号 | 新登记号 | 有效期 截至日期 |
1 | 关于印发《威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威自然资发〔2021〕53号 | WHCR-2021-0130002 | WHCR-2025-0130002 | 长期 |
2 |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威自然资发〔2022〕75号 | WHCR-2024-0130002 | WHCR-2025-0130003 | 长期 |
3 | 关于建立健全化解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 | 威自然资规〔2024〕1号 | WHCR-2024-0130001 | WHCR-2025-0130004 | 长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