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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6-2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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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十批信访件涉及威海市9件,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第二十批 2025年6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41

D3SD202506150029

威海市环翠区凤林街道凤林路华盛轮胎有限公司橡胶厂每天不定时橡胶异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经区管委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凤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反映的企业为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凤林街道凤林路,成立于2003年11月20日,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的华新家园小区约100米,距离凤林小区直线距离1.3公里。公司实行24小时生产制度,生产过程中有密炼、硫化工艺废气排放,所有废气均经收集治理后通过排放口有组织排放。
2.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药品采购单据及加药记录完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于6月15日对该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即使达标排放,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也会出现异味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经区管委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凤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督导企业进一步排查各生产工序,通过维修更新、调整运行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果。
3.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142

X3SD202506150024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两家电厂每天通过2辆污水车(鲁K77622、鲁KC8627)和1辆建筑垃圾车(鲁KC2588)将污水和建筑垃圾运到甲子山旅游度假区内的茶厂排放,污染渠格村和北场村土壤、河流、地下水环境。该行为持续5年多时间。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荣成市政府组织石岛管理区、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发改局、威海市公安局荣成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问题实为两家电厂的现场施工单位中国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和上海启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荣成分公司,施工单位委托荣成市同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施工区生活污水(主要是厕所粪污)和建筑垃圾进行转运处理,双方2020年初开始签订转运处理合同,车辆均为荣成市同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用于拉运生活污水和建筑垃圾。
2.关于污水问题,荣成市同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不定期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存在将少部分生活污水(主要是厕所粪污)用于甲子山茶场施肥的情况。宁津街道北场村集中饮用水水井位于茶场场地南侧下方约300米,渠隔村集中饮用水水井、河道位于茶场场地南侧下方约600米,现场未发现污水流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北场村集中饮用水水井、渠隔村集中饮用水水井及河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关于建筑垃圾问题,荣成市同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拉至其位于宁津街道北场村北侧的茶场内进行分拣,将可二次利用的废铁废木材等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荣成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可燃垃圾运至石岛环卫东山垃圾中转站送到荣成市固废产业园焚烧。茶场内堆放有未分拣的建筑垃圾和已分拣的废铁废木材,堆场地面未硬化。经核实,该茶场土地性质为荒草地,场地内不能从事建筑垃圾分拣项目。

部分属实

确保企业规范转运生活污水,并设置合法合规垃圾分拣场,防止污染河流、地下水、土壤。

荣成市政府责成石岛管理区、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荣成市同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将拉运的生活污水全部按合同进行转运处理,不得私自用于施肥。
2.对宁津街道北场村北侧茶场内的垃圾分拣场地进行取缔,督导转移至合法合规的暂存场所,责令合规处置建筑垃圾。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阶段性办结

143

X3SD202506150080

威海市环翠区和高新区交界处卧龙山路北面存在山体损坏问题,部分区域修复后出现再次坍塌(高约10米,宽约10米)。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鲸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损坏的山体位于环翠区卧龙山路北侧约300米的古陌岭山中,形成于80年代初。2016年3月,威海市祥云实业有限公司在此实施修复治理,2017年10月完成。2025年6月16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处山体存在部分坍塌情况(高约15米,宽约20米)。目前,已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指导鲸园街道办事处研究针对性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属实

完成坍塌部分山体修护,并做好日常巡查管护工作。

环翠区政府责成鲸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委托有资质的治理机构勘查现场,研究可行性整改方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尽快完成整改修复。
2.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144

X3SD202506150104

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荣成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砼站存在以下问题:1.私自打井盗取地下水20多年。2.直排废水到周边河流最终汇入八河水库。3.在后院非法露天粉碎石子、堆放物料扬尘污染较重。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滕家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荣成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砼站”实际为荣成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于2015年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院内有一眼自备井,2020年安装计量设施并办理取水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规取用地下水情况。企业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前是否存在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已无法追溯。
2.该搅拌站位于荣成市滕家镇耩东村东南,南距小落河40米,东距八河水库2.3公里,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搅拌站周边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迹象。经查阅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1—6月检测报告,八河水库符合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3.该搅拌站后院厂区南侧车间有一条室内石子加工线,为荣成隆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用荣成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材厂房)建设,未办理相关手续。厂区中间有两处砂石原料,均已覆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复发。

荣成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水利局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规盗采水资源、违规生产等问题及时处置。
2.督导企业6月底前将石子加工设备全部拆除。

阶段性办结

145

X3SD202506150131

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街道北陡埠村的承包地、平塘、大口井等区域被威海毅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临港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冒充有机肥倒入,污染耕地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龙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4年5月9日,接到类似信访举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龙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北陡埠村西侧约4亩山地存有污泥覆盖现象,系该土地承包人丛某某通过莱阳市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威海毅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运送处置协议,将市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加工成营养土,用于绿化种植)获得约600吨营养土用于增加承包地肥力。2024年5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将该案件移交至威海市水务局进行了调查处置,督促莱阳市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当月将剩余营养土全部运走,现场已清理完成。
2.2025年6月16日、6月17日,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北陡埠村的承包地及2处平塘(该区域无大口井),均未发现违规使用污泥问题。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于6月24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土壤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基本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发生污染耕地环境。

文登区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倾倒污泥行为,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2.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科学研判分析,制定有针对性修复措施。

阶段性办结

146

X3SD202506150152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三批受理编号X3SD202505290029号“威海市乳山市牡蛎养殖由于高密度养殖模式和粗放管理,对近海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回复敷衍,避重就轻,首先没有公开信息核验情况,其次回避日常监管失职。投诉人要求数据公开验证,关停未安装尾水处理设施的养殖企业。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海洋发展局和滨海新区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乳山市组织相关部门查阅乳山市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2021-2023年乳山市赤潮快报、2022年乳山市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评价报告、省市场监管局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对近海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支撑数据并进行了公开答复。乳山市2023年环境质量公报等信息已在网上公开,可通过网络检索查询了解;其他信息因为不属于主动公开事项,社会公众可就关注事项向乳山市海洋发展等部门申请了解,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答复办理。
2.乳山市牡蛎养殖为开放式外海筏式养殖,不存在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情况。经核实,现行法律法规对外海筏式养殖安装尾水处理设施未作要求。

部分属实

做好海区养殖评估,推广“生态疏养”,优化牡蛎养殖结构。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海洋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牡蛎养殖区海洋生态的预警监测,特别是绿潮、赤潮发生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开展应急处理。
2.做好海区养殖容量评估调查,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推广“生态疏养”等健康养殖模式,不断优化牡蛎产业结构。
3.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已办结

147

 X3SD202506150161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银桥街和众合路路口向东50米威海航佳船舶配件有限公司异味、噪音扰民,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白沙滩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威海航佳船舶配件有限公司位于企业集中区域,周围无居民小区,主要生产挂浆机等船舶配件和养殖浮阀,生产工艺为金属材料经切割锯切割、焊接(配备了移动式焊烟处理设施)、组装、成品,厂区车间内有轻微异味,正常生产时有加工噪音产生。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院内堆放部分设备、原料和尾料,未发现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的情况。6月17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专业机构对该公司厂界环境噪声和无组织废气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严格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乳山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白沙滩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威海航佳船舶配件有限公司规范经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已办结

148

X3SD202506150174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三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90001号“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海康社区14号楼业主反映:小区紧靠主干道海滨中路,近几年海滨中路车流量较大,业主在家中检测噪音值达50-60分贝,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在14号楼东侧紧挨商品房(3楼)楼上平台处安装隔音板。”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投诉人认为该处理意见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并提出以下几点:1.认为处理意见1中“道路西侧绿化带”中所谓的绿化带只是一排稀疏的松树,路中央没有隔离带或绿化带。2.未公开检测噪音的位置、时间,对检测报告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3.要求在14A号楼5层楼顶的外侧安装隔音屏,顶楼不会阻挡住视线,楼外侧本身也有围墙,完全具备安装条件。 4.要求在道路安装测速装置限制市内的车速,夜间限制大工程车和摩托车上路等措施有效降低路噪。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竹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海康社区14号楼(实为海康社区抱海花园小区14B号楼)位于海滨中路西侧约35米(该楼距道路西侧绿化带距离)。其中“道路西侧绿化带”长约52米,宽3.5米,包含2株冬青球、2株石榴、8株黑松,以及大量龙柏绿篱。海滨中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中央设置有隔离护栏,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等相关规定。
2.5月30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业检测,形成的检测报告中明确阐述了检测地点、检测方法、检测时间等具体信息[系经14B号楼7层某业主同意,在其东侧窗户外平台处,分别于5月30日昼间(20:04至20:24)和夜间(22:02至22:22)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6月23日,已将海滨中路14B号楼噪声检测报告在竹岛街道海康社区和抱海花园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3.抱海花园小区14A号楼位于14B号住宅楼东侧,为独栋5层商业建筑,产权分属10户个人所有。若在该楼顶区域安装隔音屏,须先征得该10户产权人同意。经组织竹岛街道走访调查,14A号楼部分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在楼顶安装隔音屏,认为在楼顶安装隔音屏可能破坏屋顶防水层,在围墙处安装存在大风天气坠落的安全风险,破坏沿街楼体整体风貌,还会对14B号住宅楼中间楼层(5层、6层)业主产生影响。
4.经现场调查,抱海花园小区位于海滨路抱海灯岗与华新园灯岗之间,两个灯岗间距离仅500余米,过往车辆受信号灯控制,能有效限制车速。另外,根据《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试行)》第三章第十三条‘道路测速取证设备和配套告知标志设置应当规划科学、设置合理、设施完备、警示到位’和第十四条‘测速取证设备应当设置在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等相关规定,海滨路限速60公里/小时,且南北顺畅、通行有序,不符合安装测速装置的要求。

部分属实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红绿灯控制过往车辆车速,减轻车辆行驶噪音对周围群众影响。

环翠区政府责成竹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红绿灯控制过往车辆车速,设置标识引导车辆减少鸣笛,减少车辆噪音对周围群众影响,并持续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已办结

149

X3SD202506150177

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街道十里头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309国道南侧40至50亩山岚在2023年8月至9月被毁坏树木后盗采大量土方。2.309国道南侧200米处2亩多麦地在2024年12月被挖2米深坑,盗采约800方土。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6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天福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为天福街道十里头村南、206国道(原309国道)南侧山峦。经调查,丛某某于2013年以个人名义承包该处山峦种植绿化树,承包面积约44亩,2023年3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绿化树进行采伐,许可采伐面积42.3亩,实际采伐面积6亩。2023年5月,丛某某成立威海特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承租该处土地。2023年8月,为改善土壤种植条件,威海特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对土地中的石块进行整理筛除,将筛选出来的石块等铺于下层,不含石块的土壤铺于上层,剩余部分筛选过的土堆放在北侧,未发现外运迹象。2023年9月,因该公司与十里头村委产生纠纷,其项目暂停至今。现场发现,有被挖掘、堆土破坏的区域约1.8亩,未进行平整。
2.反映的位置位于天福街道十里头村西南、206国道(原309国道)西南侧约300米处。经调查,2024年12月,刘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此盗采风化砂约200方,挖掘区域约2亩。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2月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5年3月作出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该区域土地已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已种植玉米且长势良好。现场检查,未发现深坑。

部分属实

完成整改,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土地资源合法利用。 

文登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天福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山峦西侧破坏的1.8亩区域进行土地平整,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成。
2.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非法毁林、采土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确保土地资源合法利用。

阶段性办结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