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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九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6-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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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2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十九批信访件涉及威海市9件,已办结6件,阶段性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第十九批 2025年6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54

D3SD202506140025

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中南熙悦小区西侧堆放土堆,刮风时产生扬尘,雨天雨水冲刷泥水倒灌小区泄洪渠,污染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嵩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土堆位于环翠区嵩山街道中南熙悦小区西北侧,当前堆放量约2000立方米,系威海发达道路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起陆续堆放于此的种植土,存在大风天气产生扬尘情况。6月15日现场调查期间,已组织嵩山街道立行立改,进行平整覆盖。
2.针对雨水冲刷泥土进入中南熙悦小区问题。嵩山街道于2023年6月在小区西侧围栏外修建了长150米、宽1.5米的排水沟(即信访人反映的“泄洪渠”)。2024年5月,对该排水沟进一步拓宽(水沟断面中部位置宽度拓宽至2米左右),提高排水能力,防范雨水裹带泥土流入小区。此后,嵩山街道多次进行雨天巡查,未发现雨水冲刷泥水倒灌小区情况,6月15日现场调查,未发现泥水倒灌小区,泄洪渠也没有水。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完成整改,防止问题复发。

环翠区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嵩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前期修建的排水沟进行清淤,提高排水能力,6月30日前完成,防范雨水裹带泥土流入小区。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积极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55

D3SD202506140034

威海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三角轮胎厂常年直排废气,异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经区管委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凤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0日,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的华新家园小区约100米。企业实行24小时生产制度,生产过程中有密炼、硫化工艺废气排放,所有废气均经收集治理后通过排放口有组织排放。该企业共14个排放口,各排放口具体治理措施为:密炼1号口采取植物药液喷淋;2号口采取多级过滤催化+植物药液喷淋;3号口采取沸石转轮RTO+植物药液喷淋;4号口采取植物药液喷淋;5号口采取乳化液喷淋净化+植物药液喷淋;6号口采取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植物药液喷淋;硫化1号至4号采取活性炭+植物药液喷淋;硫化5号至8号采取注入式低温等离子。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治理设施药品采购单据及加药记录完备。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委托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15日对该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企业建成投产后厂区周边陆续规划建设住宅小区,距离厂区较近。因此,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会产生异味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经区管委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凤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企业加强监管,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156

X3SD202506140076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天目路艾山垃圾处理厂南门北坡、南坡被砍伐绿地松林,违法建设房屋480平,挖山地建鱼塘,破坏生态环境,占用天目路公共绿地300平违规建设钢制集装箱房屋。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张村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垃圾处理厂南门北坡”存在约19亩林地被使用情况,经对比卫星影像图,该片区域原为空地,无树木,在2020年国土“三调”时地类定为商品林地。2024年1月,经威海天馨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请,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程序为其办理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圃地),允许其在该区域进行林木苗木、花苗、草苗等生产经营。6月15日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该区域“砍伐绿地松林”情况。“垃圾处理厂南门南坡”存在3处林地被使用情况(约7.2亩),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因实施山东威海西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提出用林申请,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2年2月批复使用,并办理了砍伐手续,不存在违规砍伐情况。
2.经批复同意使用的约19亩林地内,存在一处苗圃生产用房,面积约450平方米,系经威海天馨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请,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10月按程序批复同意后所建。未发现“挖山地建鱼塘,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3.经对天目路周边公共绿地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天目路周边公共绿地区未发现“违规建设钢制集装箱房屋”情况。但经批复同意使用的约19亩林地内,放有3个集装箱房,已组织张村镇督促企业整改搬离。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非法砍伐、违法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环翠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张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紧整改,6月19日已完成集装箱搬离工作。
2.加强林地保护宣传,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砍伐绿地松林、违法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已办结

157

X3SD202506140080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东钱家村黄山养殖场毁坏宁津街道马栏耩村北侧上百亩沿海防护林和生态林,将沿海防护林改成晾晒海带场。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宁津街道东钱家村黄山养殖场实际为马栏耩村钱海水产,负责人徐某某。经调查,毁林点位位于宁津街道马栏耩村,当事人徐某某为扩大其经营晒场规模,破坏国家级公益林2.82亩,2023年石岛管理区农业和海洋发展局对其立案处罚,处33808.93元罚款。2024年,曾在此处种植侧柏等树种,但成活率较低;2025年6月,再次在此处种植了部分黑松。

部分属实

完成整改,加强巡查力度,保护沿海防护林。

荣成市政府责成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指导做好林木复植工作。
2.加大监管巡查力度,遏制非法占用、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158

X3SD202506140161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山水八甲村东南山于2005-2011年大面积土地被盗挖山石。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05年12月原乳山市银滩管委与白沙滩镇八甲村达成协议,银滩管委使用八甲村东南土地158.68亩(未利用地123.98亩、坑塘水面34.7亩)用于银金大道道路建设取土,涉及土地补偿款当年入八甲村村集体账目。2006年银金大道开始建设,2008年工程完工后再无取土行为,对比2009-2011年影像图,没有扩大范围。经多年自然恢复和部分村民开荒,现场已恢复植被生长,部分土地已被村民开荒进行农业种植。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杜绝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等行为。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持续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等行为。

已办结

159

X3SD202506140163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普陀路56-4号南侧村松小区北进小区的路之间公共停车位,晚上车辆噪声、灯光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张村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张村镇普陀路56-4号”位于环翠区张村镇普陀路西侧、淮河街南侧,系威海大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1999年建设的住宅小区。“南侧村松小区”系威海村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两者之间为一条宽约12米的公共道路,道路北侧有约40个公共停车位,面向周边居民开放使用。部分司机停车时,存在夜间鸣笛、车灯灯光照进北侧住宅等情况。6月15日现场调查期间,已组织张村镇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醒引导夜间用车行为,立行立改。

属实

加强管理,减少夜间鸣笛、灯光扰民等情况。

环翠区政府责成张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鸣笛”“车头向外,规范停车”等标识标牌。目前已完成。
2.加强夜间巡查管理,规范停车,发现不文明停车行为及时劝阻,减少夜间鸣笛、灯光扰民等情况发生。

已办结

160

 X3SD202506140166

威海市文登区南海新区金滩牡蛎养殖企业(浪暖大桥南、西浪暖村东南)路边堆放大量浮漂、牡蛎壳,受雨水冲刷流咸水,污染周围土地。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区海洋发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小观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威海市文登区金滩牡蛎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牡蛎养殖。现场查看,公司场区围墙外堆放有一些闲置的养殖浮球,场区南空地堆放有一些破损的养殖浮球,但未发现堆放牡蛎壳的情况。养殖浮球堆放区域周围为乡村道路,距离浮球位置最近、约30米处为乳山市南黄镇西浪暖村村民种植的银杏树和农作物,现场查看长势良好,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于6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部分属实

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复发。

文登区政府责成区海洋发展局、小观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场区南侧空地处破损养殖浮球的清理工作。
2.督促企业将场区围墙外闲置的养殖浮球用于下批次牡蛎养殖之后,不在此处堆放。
3.在与农田交界处设置排水沟并做好防渗处理,防止雨季时溢流到农田。
4.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组织科学论证,有针对性采取修复措施。
5.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群众理解。

阶段性办结

161

X3SD202506140170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于家圈村石子厂乱采乱挖,破坏多处山体和基本农田,噪音、粉尘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诸往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子厂”实为威海润嘉华生态农业公司正在建设的姜窖项目,该姜窖项目2022年10月13日获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总面积3.0762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存在违规破坏山体问题。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部分自用,其余按要求依法统一处置,不属于乱采乱挖的情况。
2.前期姜窖项目建设过程中,铲车、破碎机等设备作业时存在噪声和粉尘现象。根据工程进度,项目建设方(威海润嘉华生态农业公司)已于2025年5月下旬拆除了破碎设备,6月15日,现场检查时只有零散作业人员,没有工程作业车辆,无明显作业噪音和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

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破坏山体、农田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尘、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乳山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和诸往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尘、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持续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

已办结

162

X3SD202506140201

威海市荣成市崖头街道前密文村村北侧耕地自2022年以来被填埋建筑垃圾,至今仍存在节假日、夜间偷偷倾倒、填埋建筑垃圾问题。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15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崖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反映的地块位于崖头街道前密文村北侧,土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其他农用地(其他林地),面积约40亩。现场发现,存在掩埋建筑垃圾痕迹。经调查,2022年5月,前密文村委计划在该处建设一处晒场,在平整土地时为补充土方缺口,私自填入了部分建筑垃圾。2024年6月,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前密文村涉嫌擅自受纳建筑垃圾行为立案调查,对前密文村委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村委停止违法行为并缴纳了罚款。同时,封闭场地入口,防止倾倒建筑垃圾。现场调查,未发现新的倾倒行为。
2.经查,后密文水库主要功能是农业灌溉。6月16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前密文水库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复发。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崖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晒场区域土壤、建筑垃圾等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组织科学论证,制定整改修复方案,采取进一步措施。
2.加强巡查,严防私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