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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96D/2025-01799 发布单位: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媒体解读|我市发布《科技专员聘任管理办法》

来源: 威海日报
时间: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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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正式印发《威海市科技专员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深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家走进企业,持续深化校企人才交流与合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办法》明确,科技专员将从威海市属及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中选派,深入威海市内企业开展科技服务。科技专员的聘任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聘任不超过2批,聘期不超过2年。

聘任条件方面,科技专员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具备扎实专业水平、技术指导、成果应用推广及组织协调能力。聘任企业则需在威海市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且创新积极性高,并能为科技专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后勤保障。

科技专员肩负着重要职责,包括协助企业制订创新发展规划、凝练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优化企业人才队伍、开展科技政策宣传解读和创新能力培训辅导、协助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及申报各类项目等,同时每年入企服务不低于10次。

为鼓励科技专员积极服务企业,《办法》提供了多项支持政策。聘期内,给予科技专员每人每年5000元工作津贴,一次性拨付。符合条件的科技专员可申领“威海英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优先纳入“威海英才”资助计划。符合条件的聘任企业,将优先被组织推荐申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产学研合作补贴政策。此外,鼓励高校院所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等方面对科技专员给予支持。

在考核管理方面,科技专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价,由市科技局会同派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和服务满意度等,考核通过的拨付工作津贴。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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