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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九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5-06-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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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1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九批信访件涉及威海市6件,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3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第九批 2025年6月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4

D3SD202506040020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能广源新村和瀚城阳光邑上小区南侧大片废弃活动板房处冬季存在烧散煤取暖情况,破坏生态环境。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经区管委组织皇冠街道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华能广源新村和瀚城阳光邑上小区南侧共有15处看护房,均为13户村民长期以来在自有承包地里用于看护果树和种植大棚的看护房,其中部分为利用废旧活动板房作为看护房,非废弃活动板房。针对反映的冬季烟囱冒烟问题,经走访摸排发现,15处看护房中有9处存在烟囱,主要用于果树成长期村民烧水、加热食物,冬季为蓝莓等大棚作物加热取暖,燃烧材料均为修剪的果树枝条、废旧木料等,存在烟囱冒烟现象,现场未发现散煤燃烧和储存迹象。

基本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经区管委责成皇冠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处村民的宣传工作,引导村民使用清洁燃料,防止使用散煤。

已办结

115

D3SD202506040057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海信观澜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噪音扰民。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区住建局、孙家疃街道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海信观澜二期项目,目前处于主体及装饰装修施工阶段。2025年以来,环翠区住建局先后多次约谈建设和施工单位,要求做好扬尘管控,并于4月2日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现场检查发现,仍存在露土覆盖不全、作业区洒水降尘不及时、物料未覆盖等情况。其建设和施工单位现场采取了裸土及物料覆盖防尘网、增加工地喷淋频次等整改措施。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噪音、扬尘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属实

完成扬尘问题整改,加强噪音管控,避免出现扰民情况。

环翠区政府责成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孙家疃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1.督导施工单位做好扬尘隐患问题整改。
2.加强施工期噪音管控,防范夜间噪音扰民,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3.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查处。
4.做好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

116

D3SD202506040079

威海市荣成市富耕路佳泰商砼混凝土搅拌站未办理环保和土地手续,占用农耕用地,洗砂污水直排外环境。院内沙堆未覆盖,运输车辆未清洗,产生扬尘污染。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崂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项目实为山东海利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2025年4月17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就该项目存在未验先投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项目用地已获得批复,正在办理供地手续。该项目用地面积91.38亩,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违法占用农耕用地问题。
2.在废水处理方面,该公司洗砂生产设施位于厂区东侧,设施北部建有循环沉淀池,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厂区周边沟渠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针对扬尘污染问题,此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就露天堆放沙土问题已依法立案查处。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物料均已苫盖,车辆均已安装防撒漏装置并安装高压水枪,进料口、卸料溜槽及罐体冲洗到位,卸料槽规范摆放且接料斗无残留料浆,厂区内建设了车辆冲洗废水循环沉淀池,但未建设规范的车辆冲洗场地。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荣成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生产,督导对易产生扬尘物料做好苫盖,落实洗砂污染防控措施。
2.督导该公司依规办理项目用地手续。
3.督导在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按规清洗运输车辆,避免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117

X3SD202506040010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自2024年11月8日起连续20多天将大量未处理污水运至夏村镇井子村山上倾倒,乳山市康达污水处理厂将未处理污水直排夏村河。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夏村镇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在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期间,违规将清出的约4740吨含稀释水污泥运至井子村东南侧山上的废弃采石坑堆放。2024年11月11日问题发现后,乳山市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其整改,2025年1月11日完成全部污泥清除。针对该公司擅自堆放污泥的违法行为,乳山市住建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3月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2万元罚款。
2.乳山市于2024年12月13日、14日、17日及2025年1月15日先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夏村镇井子村及周边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25年4月11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井子村东南侧污泥临时储存场所恢复后的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评估,该区域水质及周边农田土壤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3.经现场勘查,乳山康达水务污水处理厂仅设有一条约240米的专用排水管道,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夏村河,未发现非法排污情况,但极端天气下存在管网冒溢风险。该厂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排放情况。2025年6月5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对该厂总排口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污泥规范处置,做好管网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乳山市政府责成住建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外排水达标。
2.加大雨污分流及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力度,做好管网日常管护,降低极端天气下雨水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已办结

118

X3SD202506050004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东钱家村村东海岸线围海填海,建设3个共40亩海参养殖池,海带腌渍加工车间、海带存储冷风库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海洋环境。砍伐破坏一百多亩黑松林。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徐某某在荣成市宁津街道东钱家村海岸线以上陆地区域挖建三处海参池,占地约40亩,2017年又将挖出来的沙子回填改造为海带晒场,不涉及围海填海问题。
2.其经营的海带盐渍加工车间,因工程项目土地征用等因素,已于2016年停产。目前,车间及库房闲置,内部生产加工设备全部移除,海带冷风库制冷设备、库门等设施已拆除,不具备生产功能。
3.反映的毁林区域位于宁津街道马栏耩村,徐某某为扩大经营晒场规模,非法破坏国家级公益林共2.82亩,2023年,石岛管理区农业和海洋发展局已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处33808.93元罚款。

部分属实

完成整改,坚决遏制非法占用、破坏林地及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发生。

荣成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坚决遏制非法占用、破坏林地、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

119

X3SD202506050009

威海市荣成市赵家岭村东至石窝子道以西、西至公路、北至山岚子边、东至谭家庄地界、南至石窝子南边的地块内存在非法采矿、盗采砂石情况。该地块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地块内一原本占地十多亩、深度约五六米的水库被垃圾填满,露天裸露着大量白色垃圾,水库水质受到污染。

威海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5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城西街道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非法采矿问题,该区域实际为原万达采石场,采矿权已于2008年6月注销,总面积约14亩,2020年12月起,由赵某承包用于农业养殖,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现场未发现矿坑边界有明显采挖、扩大痕迹,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盗采行为。
2.关于建筑垃圾倾倒问题,5月30日,荣成市收到类似举报,经调查发现该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填埋情况,为赵某有偿受纳、掩埋行为。6月1日,荣成市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6月3日,荣成市住建局对赵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清理填埋的建筑垃圾。目前,现场正开挖、分拣掩埋的建筑垃圾,并按规范处置。
3.关于水质污染问题,反映的“水库”实为原矿坑积水,位于建筑垃圾填埋范围内。6月5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矿坑周边裸露地存留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完成问题整改,清理并规范化处置建筑垃圾。

荣成市政府责成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城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盗采问题,一旦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2.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建筑垃圾整改,确保7月底前全部清理到位,并按要求规范化处置。同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罚,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阶段性办结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