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药监规科[2023]21号)。
执行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申报条件:上一年度威海市药品生产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3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申报材料:山东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申报表、药品生产企业在全国前3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企业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局审核后联合市财政局向省药监局提出补助申请。
咨询服务: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电话519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