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政策出处: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执行期限: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免申即享
申报材料:(1)上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上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等。(2)当年专项资金的奖励因素和补助因素的发展状况。
办理流程: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局属单位)申报材料和绩效目标等,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资金支出安全性和规范性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负责。
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下达拨付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等,确保预算安排合法合规、有关政策有效落实。
咨询服务:威海市教育局学前科,电话:519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