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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品牌。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华老字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5万元。

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26号),第四条第(一)部分。

执行期限:202411日至20281231日。

申报条件:除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和资助范围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威海市设立

2品牌项目申请人和资金使用者为同一单位或个人

3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1《威海市品牌建设奖励和资助资金申请表》;

2)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填写《威海市品牌建设奖励和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向所在区质量及品牌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区市质量及品牌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质量及品牌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报。

3质量及品牌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本年度资助名单和金额,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部门

4市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拨付各相关区市,各相关区市及时足额拨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咨询服务: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5283157

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5307369

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8984503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7521604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6664315

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5626368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5988865

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631-558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