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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发挥产业链重点企业的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加强产业链配套协作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链规模膨胀和效益提升。对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共享采购和销售渠道成效显著的“链主”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引进建设的重大强链补链延链固链项目和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出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13条。

执行期限:20232252026224

①对“‘链主’型企业开放供应链、共享采购和销售渠道奖励”部分进行解读

申报条件: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为我市“链主”企业并积极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共享采购和销售渠道且成效显著;企业上年度市域内单笔采购合同10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申报材料:产业链优化升级奖励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上年度市域内采购情况,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共享采购和销售渠道等相关证明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流程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市工信部门,区市工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复审通过后,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公示

咨询服务: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与技术改造电话:5227715

【免申即享】“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奖励”部分解读

申报条件: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咨询服务: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科,电话:5210176(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