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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引进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创新服务平台(机构),对在我市建设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创新服务平台(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层级: 市级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出处: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威政办发〔20237),4条。

执行期限:20232252026224日。

①【免申即享】对“支持企业高层级创新平台建设”部分进行解读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机构)。

落实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服务:

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电话:5863172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市工信局产业政策科,电话:5215939工业设计中心);

市工信局电子信息科,电话:5206621软件工程技术中心)。

②对“支持工信部部属创新平台(机构)建设”部分进行解读

申报条件:在我市新注册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工信部部属创新服务机构,建设的创新服务平台通过工信部验收。

申报材料:部属创新服务平台(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

工信部部属创新服务机构注册证明材料;工信部出具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验收材料;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办理流程:申报企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市工信部门,区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

咨询服务:市工信局产业发展科,电话:586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