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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加强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其他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出处:于印发《山东省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0180号)。

执行期限:202411日起至新政策出台。

申报条件:

(一)投资领域。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不涉及限制外商投资或房地产等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行业。

(二)投资规模。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三)认定主体。已在我省设立登记且实际使用外资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对总部在境外的世界500强投资的重点外资项目,可在项目到资前保障其要素指标,企业需在获得要素指标三个月内,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四)依法经营。企业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或已及时整改到位。

申报材料:

(一)各市商务(投促)部门登录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系统填报《山东省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申报表》。

(二)各市商务(投促)部门通过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上传支持性文件和证明材料(PDF格式),包括《山东省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申报表》、核准/备案文件、用地规划审查意见、环评报告(包含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求及总量指标替代方案)。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世界500强投资重点外资项目,需通过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上传加盖企业、所在市商务(投促)部门公章的股权架构图(标注股权比例),并提供直接或间接投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省重点外资项目达到认定标准,并存在土地、能源和排污方面的需求,即可由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市商务(投促)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商务(投促)部门会同本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核实项目投资情况、拟用地符合规划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整改情况、要素申请真实性,通过平台报送确需属于省级层面解决的要素需求。省商务厅及时汇总并向省有关部门推送,各部门一周内通过平台予以答复解决。难以在部门层面解决的要素需求,按照程序上报省政府协调。

咨询服务: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电话:5890599

“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部分进行政策解读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

申报材料:编制说明中标注用地指标为省统筹指标。

办理流程:随建设用地报件一并开展审查报批。

咨询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电话:517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