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优化服务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出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交办运〔2023〕35号)。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申领条件:需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人员,凭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到各区市交通窗口申领从业资格证。
申领材料:身份证、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1)直接到各区市交通窗口申请,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领要求的,及时发放从业资格纸质证件。(2)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提交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领要求的,及时发放从业资格纸质证件。
咨询服务: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路威海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0631-5168916;
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87、88、89号交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0631-8265895;
荣成市悦湖路59号行政服务大厅,0631-7550122;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3-75号窗口,0631-66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