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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山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省科技厅牵头按年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管理单位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及开放共享服务成效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省科技厅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54号),第2426条。

执行期限:202522日起,至203021日止。

咨询服务:

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电话:5808448(政策解读)

环翠区科技局高企孵化中心,电话:5810129(政策解读)

文登区科技局高新科,电话:8483718(政策解读)

荣成市科技局资配科,电话:7592175(政策解读)

乳山市科技局资配科,电话:6661216(政策解读)

经区科创局科创中心,电话:5983055(政策解读)

临港区科创局科技创新科,电话:5581793(政策解读)

         综保区经济发展局,电话:8644388(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