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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一批数据基础设施标杆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数据赋能效益突出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省级筹集3500万元资金,支持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历史数据电子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流通交易,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①加快培育一批数据基础设施标杆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数据赋能效益突出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的通知(鲁政发〔202415号),第27条;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数字〔202452号)。

执行期限:20241231日起执行。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运营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提供数据采集、加工、清洗、交易及各类增值服务的事业单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注册未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当前时间无失信记录证明)。

2.受奖补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上年度运营成本中,财政资金占比均不得超过50%。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年度重复申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完成二期、三期建设,且总体提升较大的除外。

3.在建设阶段获得过国家相关财税政策支持的项目主体,优先列为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对象。

4.数据中心类项目通过“算力券”进行奖补,不列入“数据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奖补”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社保及税费缴纳证明。持“爱山东”平台电子亮证,相关材料真实性将通过省一体化数据平台进行核验。

2.《山东省数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3.项目建设运营支出报告,列明项目实际支出的建设成本、上年度运营成本及资金来源,并提供银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佐证材料。

4.项目实施效益分析报告,需包含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并重点分析项目对数据要素价值化的支持情况。项目服务范围涉及外省,并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等国家统筹布局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形成联动的,应有效佐证材料。

5.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证明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印证材料。

办理流程:由威海市大数据局按照《山东省省级财政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和兑现流程执行。

咨询服务威海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科,电话:5201218

②省级筹集3500万元资金,支持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历史数据电子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流通交易,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的通知(鲁政发〔202415号),第27条。

         咨询服务:威海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科,电话:5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