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
政策出处: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 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鲁财金〔2022〕28号)。
执行期限:有效期至2025年奖励工作结束。
申报条件:(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
①申报企业须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②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在所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中具有龙头引领作用,对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较强,上下游主要配套协作企业不少于20家。
③申请企业如开办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须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的要求,披露票据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开展票据信息披露及出现票据逾期未兑付的企业不得申请奖励。
④申报企业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
⑤企业为集团公司的,企业集团主营业务符合奖励征集范围的,允许其代表集团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统一申请,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集团所代表的公司间的业务量。核心企业间存在总分或母子关系的,允许总公司或母公司合并申报,但申报业务量应扣除总分、母子公司间的业务量;总分或母子公司也可以不合并申报。
⑥近三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行为,否则取消本次申报资格,追回所得奖励,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供应链金融相关奖励的评定。
申报材料:申请奖励的企业、平台需分别填写《山东省核心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奖励申请表》、《山东省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申请表》、《山东省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机构奖励申请表》、《山东省供应链票据签发奖励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表、依规开展信息披露、票据明细、近4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申请奖励的企业于2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非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部门所属领域的企业,将材料提交至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申请奖励的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于2月16日将申请材料提交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供应链金融奖励、表彰的金融机构,填写《山东省供应链金融优秀金融机构申请表》,于2月16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产品业务实施文件、有关荣誉、获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其中,全国性金融机构省级分支行机构将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并将扫描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jrscgl@163.com),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
办理流程: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协同组织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金融机构,负责平台的奖励申报工作。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加强对申请奖励企业的风险甄别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于每年3月5日报送省级复核,审核完毕后,按照程序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资金。
咨询服务: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电话:58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