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资金奖补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威海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政策出处:《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山东省漂浮式海上光伏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984号)。
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2023年至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项目容量为浮式基础支撑的组件容量。
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资金申请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并网信息、补贴资金测算说明及申请额度、绩效目标等。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核准文件、电力接入系统批复文件、并网调度协议等)、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信息审核结论、项目业主单位关于项目并网信息等材料的真实性承诺文件、项目所属集团公司或所属集团公司省级分公司(子公司)对于该项目在开发建设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证明材料等。
办理流程: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山东省漂浮式海上光伏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执行。
咨询服务:威海市发改委新能源科,电话:517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