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①“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部分解读
政策出处:《山东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鲁人社函〔2023〕2号)。
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申报条件: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申报材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凭证。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
咨询服务:
分行营业部:5190036;
环翠支行:5169588;
文登支行:8352177;
荣成支行:7583157;
石岛支行:7382593;
乳山支行:6623260;
高新支行:5677597;
开发区支行:5927760;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5190912。
②【免申即享】“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政策解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出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
执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底。
申报条件:此项政策无需申请,不需要提交材料,所有参保企业自动享受。
咨询服务: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电话:519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