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
政策出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污水处理等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20号)。
执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执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项目。
申报材料:项目审批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
咨询服务: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电话:517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