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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政策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

执行期限:202211日起。

申报条件: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申报材料:《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规定归集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办理流程: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前台办理。

咨询服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