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层级: 省级及以上政策
所属分类: 减税降费
牵头单位: 市税务局
政策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执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
申报条件:适用本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满足:①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②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④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申报材料:《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流程: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或前台办理。
咨询服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